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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广告游弋于监管盲区工商通信管不了
作者:李岩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更新时间:2008-3-25 10:27:54

  3月17日,本报A10版以《“分众”就是瓜分大众隐私?》为题报道了郑州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分众无线),通过隐秘渠道取得大量手机用户数据库私密信息、不经广大用户同意大量发送手机广告一事后,引发省内广大手机用户激烈声讨,但目前工商、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都说“管不了”。

  遭遇侵权,省内手机用户备感恐怖

  报道发出后,不少市民通过各种途径致电本报,表达对此事件的关注,更有不少市民直接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介入,对郑州分众无线的手机短信广告业务进行深入调查。

  “他们取得了一半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每天发送2亿条短信?!占了垃圾短信总量的80%?!”对这些披露出来的惊人内幕,在郑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宁女士与其他众多市民一样,倍感惊诧,“我们的信息,他们究竟是怎么取得的?到底是谁在出卖我们的隐私?中间有什么交易?”

  郑州市工商局网站的工商营业执照查询结果显示,郑州分众无线目前的注册资本5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程莉,经营地址在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1号楼908号(实在15楼),经营范围有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通讯技术咨询(不含中介经纪代理服务)。此处特意注明,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及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从这些登记信息来看,郑州分众无线擅自变更了经营地址。另据法律界人士指称,该公司通过隐秘途径获取庞大的手机用户私密信息用于手机短信广告业务,侵犯了广大手机用户的权益,已属于违法行为,该公司根本无权经营,其行为涉嫌超范围经营。

  工商、通信主管部门,都说“管不了”

  3月21日上午,省工商局广告市场监管处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工商部门对广告施行的是核准制,只要广告发布主体具备资质,都可以发布广告,不需向工商部门事前报批。“据我们了解,郑州分众无线有经营广告的资质,他们经营手机短信广告业务,应该没什么违法之处。”

  “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郑州分众无线发布的广告还没有不合法的广告,如果广大用户遇到不合法的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该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对广告的监管,主要是广告的内容。如果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工商部门不能查处。

  当天下午,记者也就此事件向省通信管理局进行了反馈。昨日上午,该局市场监管处、网络信息安全处、政策法规处等部门负责人约见记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针对广大用户担忧的郑州分众无线的数据库问题,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孙处长回应称,他们新近对运营商及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结果显示,运营商对用户的私密信息管理严格,并未有泄密现象发生。同时,该局几位负责人均称,即便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用户的资料,查处也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而应找其他部门。

  对广大用户指称的垃圾短信问题,该局几位负责人表示,据他们了解,郑州分众无线的手机广告业务是“一号接入,全国运营”,并取得了运营商给予的端口,通过运营商的企业通信平台发送,与那种利用短信群发器的情况有很大不同,他们很难监管。“现在,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企业都可以做,再说,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我们一个部门的事情。”

  记者采访发现,对数据库问题和手机短信广告这两大问题,工商、通信部门都称存在法律盲区,问题的彻底解决,有赖于法律法规的完善。(记者李岩实习生贺倩)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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