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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幼军受党纪处分 王新宪递补中央委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星岛环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3 10:35:13  文章录入:张冬冬  责任编辑:张冬冬

  由于于幼军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中央委员缺额一名,三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王新宪为中央委员。现年54岁的王新宪是山西沁县人,现任中国残联党组书记、中国残奥委会主席,是北京残奥委会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共十四大以来被撤销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名单。

  新华社报道,王新宪为残奥委会成功举办及中国队的优异成绩贡献良多,颇多好评。他长期致力于残疾人事业,曾担任过广东省残联理事长。在去年十七大上,他在所有中央候补委员中得票居首。

  资料显示,十七届中央委员共有204名,候补中央委员167人,而这次参会的中央委员却为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6人。除十七届中央委员排名第一的于幼军被免职和撤销中央委员职务外,尚有1名中央委员缺会。而候补中央委员亦算无人缺席,因为排名候补中委第一的王新宪已经“转正”为中央委员。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在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名单中,按姓氏笔划排序,于幼军在204名中央委员中排名第一。但遗憾的是,他也成为本届中央委员会中第一个被撤销的中央委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5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会议还讨论了其它事项。而从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内容得知,这次政治局会议讨论的其它事项,就包括给予于幼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决定。而不久前,文化部网站副部长一栏,已不见了于幼军的踪迹。党组书记一职也已由文化部部长蔡武出任。

  据统计,自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以来,至十七届三中全会,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的共有四人,分别是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文化部原副部长、党组书记于幼军;被撤销中央候补委员职务的共有六人,分别是浙江省委原常委、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徐鹏航,云南省委原副书记、省长李嘉廷,福建省委原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党委书记王雪冰,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

  其中除徐鹏航、于幼军两人仅受党纪处分外,其它八人还均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审理获刑。

  中共十四大以来被撤销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名单

  陈希同

  1995年9月25日至28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陈希同同志在担任北京市委书记、市长期间,严重失职,对原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宝森的违法犯罪活动负有重大责任;腐化堕落,生活奢糜;利用职权,为其亲属等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和公务之便,收受贵重物品。其所犯错误是严重的。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鉴于他在经济等方面的问题有些还没有完全查清,决定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3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许运鸿

  1999年9月19日至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许运鸿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鉴于许运鸿的有些问题涉嫌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2000年10月17日,许运鸿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徐鹏航

  2000年10月9日至11日,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鹏航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徐鹏航同志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徐鹏航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也因此被撤销。

  李嘉廷/石兆彬

  2001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石兆彬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嘉廷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石兆彬、李嘉廷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003年5月9日,李嘉廷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除受到党纪处分外,石兆彬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02年3月18日,石兆彬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13年。

  王雪冰

  2002年11月3日至5日,中共十五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雪冰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王雪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王雪冰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党委书记,经查明,王雪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收受贵重礼品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在担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和中国银行行长期间,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此前,国务院已决定给予王雪冰行政开除处分。2003年12月10日,王雪冰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田凤山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田凤山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田凤山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田凤山时任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经查明,田凤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贿赂以及礼金,折合人民币503万元。

  田凤山还被开除公职。2005年12月27日,田凤山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陈良宇/杜世成

  2007年10月9日至12日,中共十六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杜世成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2007年7月26日、4月23日分别作出的给予陈良宇、杜世成开除党籍的处分。

  陈良宇还被开除公职,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2008年4月11日,陈良宇因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杜世成时任中央候补委员,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经查,杜世成在担任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和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情妇收受他人财物达数百万元;生活腐化。

  杜世成亦被开除公职,罢免人大代表资格。2008年2月5日,杜世成以受贿罪被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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