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人物 >> 传媒人物 >> 主持人 >> 文章正文

谢娜:李湘是我的前辈 我无法超越李湘(图)
作者:林娜     来源:沈阳晚报     更新时间:2007-3-30 10:28:01

  如今的谢娜,俨然已取代李湘成为了湖南卫视主持人一姐,前天更是抢过了李湘所代言的某化妆品接力棒。尽管如此,谢娜仍然表示:“李湘是我不可超越的。”

  26日,谢娜作为品牌代言人出席了在杭州举行的某化妆品发布年会。凑巧的是,该化妆品之前的代言人正是李湘。联想到谢娜在《快乐大本营》中取代李湘的位置、又在“快乐男声”中顺利上位,湖南卫视新“一姐”已呼之欲出。但是在接受采访时,谢娜却显得十分谦逊。她说:“李湘是我的前辈,我只是一个新人,很多东西都是向她学习的,我觉得没人可以超过她。而且,我跟她不是一种风格,所以其实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可以做比较的。”

  自从和刘烨分手之后,谢娜在事业上节节攀升,但是在感情上却一直没有着落。由于即将主持“快乐男声”,所以昨日有媒体问道:“你会不会在众多的选手里面发掘一个男朋友呢?”谢娜一听就大笑起来:“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台长很早就下了命令了,主持人不许在选手里找男朋友,因为这是工作。不过,如果真的有我喜欢的,那我会留下他的电话号码,在工作之外和他联系吧。”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父母依然被困四川德阳 谢娜回川义演含热泪
赈灾晚会谢娜频落泪 李湘捐赠100万
真人秀《勇往直前》主持人征选 谢娜将换新搭档
谢娜不慎“倒栽葱”颈椎挫伤 事故吓呆全场
追星太疯狂 谢娜河南主持《中华情》被踩伤
谢娜怒斥“800万分手费”假新闻 刘烨也否认
谢娜:所有人不看好我 宪哥却最想与我合作
谢娜摇身变“斑马”为《赛场大反攻》配音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经济观察报》
社长兼总编辑 刘坚

媒体不应一味负面报道
《销售与市场》
副总编辑 罗文杲

营销期刊不惧互联网冲击
中国经济周刊 季晓磊
市场竞争下我国体制内媒体的市场化之路
人民网 总裁 何加正
网络实名制时机未到,监管尚需行业自律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
Copyright 2005 - 2008 www.medialead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媒领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59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