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传媒 >> 传媒产业 >> 管理 >> 文章正文

各地版权局积极推进奥运歌曲合法使用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7-22 9:03:39

  新华网北京7月20日电为确保奥运歌曲的广泛合法传唱,各地相关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为奥运歌曲使用者提供合法有效的著作权管理服务。

  据了解,7月10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面向全国发布了《关于做好2008年奥运会奥运歌曲传播和版权服务工作的公告》。公告发布后,立即得到了全国各地相关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响应。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陆幸生说,奥运会期间音著协经奥组委授权为奥运歌曲使用者提供著作权服务,是一件保护奥运歌曲知识产权的大事。该局将采取措施积极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钱永红说,作为首个“国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版权保护工作一直立足于宣传普及、打击侵权和社会化服务全方面开展。在奥运期间,该局将开展“奥运歌曲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使涉及的相关单位自觉维护版权,尊重版权。

  据介绍,与此同时,深圳、天津、重庆等地版权局也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深圳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会同深圳市版权协会专程举办了“奥运歌曲版权保护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北京奥组委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广州两VOD厂商涉嫌盗版被查处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社科院研究员
明安香 教授

媒体如何提高国际影响力
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
胡正荣 教授

政府应学会利用互联网
《法晚》总编 王林
夹住文人尾巴
为老百姓办报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
Copyright 2005 - 2008 www.medialead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媒领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59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