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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黑社会”头目二审宣判:无期徒刑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周末     更新时间:2008-8-4 11:18:34

  据中新社报道,河北省高级法院最新披露,2008年8月1日,以杨树宽、李发林为首的冀东、冀南两大涉枪涉黑团伙分别被二审判决,共68人获刑。其中原唐山市政协委员、华云集团董事长杨树宽被判处无期徒刑,邯郸“大佬”李发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杨树宽案系该省建国以来最大的涉枪犯罪案件,因该组织非法拥有各种枪支和包括改装“装甲车”在内的重武器装备,曾被此间网民惊称“史上最牛黑社会”。

  杨树宽是唐山当地原著名民营企业家、原市政协委员,自2002年以来,杨树宽先后纠集拉拢一批人,逐步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依靠其较强的经济实力,在唐山市古冶区一带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07年3月,杨树宽因涉枪涉黑被捕。警方起获该组织各种枪支38支、警用规格催泪弹12枚、子弹10000多发、军用车辆4辆,“该团伙以这些武器装备为工具,先后敲诈他人财产人民币8亿多元,霸占矿山数座”。

  2007年6月,唐山市政协九届二十一次常委会撤销了杨树宽的市政协委员资格。

  2008年1月21日上午,以杨树宽为首的唐山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正式在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唐山华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树宽任董事长)涉嫌合同诈骗罪,以杨树宽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盗窃枪支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等多项罪。

  2008年5月28日上午,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审判长宣读了一份长达89页的对44名被告的判决书,以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树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判处另外4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另处华云集团罚金3000万元。

  杨树宽等14名被告人提出上诉。8月1日的二审判决中,除对一人定罪量刑部分发还重审外,均维持原判。

  同日判决的邯郸李发林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维持了邯郸市中级法院2008年5月做出的一审判决,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24名同伙也分别获刑。这是李的第4次获刑,法院认定他捕前几年间“组织人员并置备五连发猎枪1支、仿“六四”式手枪3支等作案工具,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承揽工程等手段聚敛财产,称霸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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