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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广告监管制度》:违法发布广告,退出市场!
作者:佚名     来源:信息时报     更新时间:2009-9-4 10:41:54

小心落入虚假广告陷阱
  康永君绘

小心落入虚假广告陷阱
  


  
重 点

  6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是食品广告监管的首要任务,要重点查处6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



  ——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

  ——含有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保健食品功效做证明的广告。





  
审 查

  媒体有食品广告审查义务




  其次,对广告审查人员要开展食品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广告承接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审验、广告内容核实审查、客户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第三,对由于广告审查措施不健全、不落实而造成发布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广告媒体,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预 警

  重点监测广告发布量大的媒体


  监测是监管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食品广告监测的重点是食品广告发布量大、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的媒体,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对重点区域、部分媒体、个案广告实施跟踪监测。在监测中要坚持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广告监管机关与广告审查机关、媒体主管部门监测相结合,扩大食品广告监测覆盖面,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此外,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将监测发现的食品广告中影响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监测发现、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的严重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要向社会公告,提醒消费者识别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处 罚

  情节严重可责令其退出市场


  对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广告,以及需立案调查的涉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要迅速果断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停其食品广告发布:一是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所涉及的广告。二是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监测发现、群众举报需立案查处的涉嫌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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