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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协会:儿童不适做药品酒类广告
作者:廖爱玲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9-3-18 11:41:54

  药品、医疗、酒、医疗器械等广告里,不应出现儿童形象,食品广告不应怂恿儿童过量食用。昨天,中国广告协会向社会发出倡议书,呼吁清理规范广告中不利于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现象。并透露正在组织制订有关儿童广告的自律规则,有望年内出台。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彭晔指出,一些广告含有腐朽落后、低俗媚俗文化和影响青少年儿童的不良内容,容易对青少年儿童消费和身心带来影响。像一些酒的广告里安排儿童送礼的情景,药品广告中经常有儿童感冒发烧吃药的场景,食品广告常能听见一些孩子说“我只吃……”,保健品里孩子用稚嫩的童声强力推荐,不孕不育医院广告里出现婴儿的形象,“这些儿童形象都是不应该使用在广告中的”。尤其是药品,国外很多国家都规定儿童不能在任何药品中做广告。

  广告协会因此呼吁广告行业全面清查,药品、医疗、医疗器械、酒类、烟草等广告中不应以青少年儿童的形象做宣传。食品广告不应怂恿青少年儿童过量食用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同时,对不适于青少年儿童使用的产品,广告不应利用其形象进行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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