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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门事件”给媒体上了怎样一课?
作者:乔新生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09-6-24 10:42:37

  北京大学副教授阿忆在博客上一篇题为《考试作弊已实现了现代化》的文章里称:“端庄大气的方静妹妹,为便于谋取军事情报外泄,申请去主持《防务新观察》,终于5月12日夜晚被捕。”一场极具戏剧化的大幕自此开启,先是方静开博正式澄清间谍传闻,并称“本人将用法律手段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接着阿忆撰写博文向方静道歉。6月14日夜,方静重返央视主持《世界周刊》,而阿忆则在博客里意味深长地称“方静赢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新闻,就是因为少数新闻媒体忽视了新闻采访报道的基本准则,过于盲从,结果导致上当受骗。

  首先,消息来源不等于消息本身,互联网络上的信息充其量是一个消息来源,要想证实此消息,新闻媒体必须深入采访,通过各种途径,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或者直接采访新闻事件当事人,了解新闻事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可是,少数新闻记者既没有采访新闻事件的当事人,也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核实有关消息,把一个类似于恶作剧式的谣言,当做了确凿无疑的新闻刊登出去。

  其次,互联网络上的消息来源属于单一消息来源,在不能判断消息是否属实的情况下,新闻记者应该主动采访新闻事件当事人,核实有关消息,至少证实消息来源的可靠性。可是,少数新闻记者听风就是雨,在没有采访新闻事件当事人情况下,匆忙发出消息,结果导致互联网络上的信息,借助于传统新闻媒体进一步传播开来,给方静造成伤害。

  第三,新闻应该具备基本要素,可是,相当多的新闻媒体并没有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而只是重复互联网络上的有关消息来源。这样的新闻作品传播开来,不但会给当事人造成困扰,而且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让一些人借助于互联网络散布虚假消息,从而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第四,新闻不是有闻必录,新闻是新闻记者在辛勤采访的基础上,制作的具有公信力的作品。现在一些新闻记者错误地理解新闻的含义,他们认为录音机就是最好的新闻记者,只要把录音机记载的声音变成文字,就是新闻作品。一些新闻记者反复强调,要学习意大利记者法拉奇的采访模式,在新闻采访中不加入自己的主观判断,而只是忠实地记录和发表采访对象的意见。其实,这些人不知道,这位意大利记者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借助于深思熟虑的问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从表面上来看,这位记者没有在采访记录之外,发表个人看法,但在充满智慧的提问中,她主动引导采访对象就记者关心的问题,和记者进行深层次的对话。互联网络上刊登的信息,只能作为新闻记者采访的依据。假如新闻记者不进行采访,而只是原文照登,那么,这样的作品根本就不应该称之为新闻作品。新闻记者这种偷懒的做法,不但会导致出现虚假新闻,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会破坏人们对新闻的基本想象,使新闻沦落为社会谣言。

  这一新闻事件暴露出当前新闻界存在的问题。少数媒体、记者不是深入采访报道,而是采取“拿来主义”,在消息来源上加上“据说”,把消息来源变成新闻作品。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使得新闻媒体缺乏起码的公信力,成为散布谣言的扩音器。

  方静曾声言,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新闻事件当事人的责任。然而,帮助新闻事件当事人散布流言,导致损害进一步扩大的新闻媒体,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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