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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袭警案”律师指限制旁听违反程序
作者:佚名     来源:星岛环球网     更新时间:2008-8-28 13:40:08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6日审理杨佳袭警案,但未开放媒体旁听采访,引起外界强烈反应。有上海律师指出,这是法院明显违反审判程序,违反《刑法》的规定。

  台湾中央社报道,受到外界高度关注的“北京籍男子杨佳袭警案”26日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时间超过六个小时,却没有开放让媒体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有律师表示,上海法院的做法,明显违反规定。因为依照中国《刑法》规定,某些案件,例如牵涉到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触犯颠覆政府罪及与个人隐私相关的案件等,开庭时法院得不准媒体旁听。

  该律师强调,杨佳袭警案不具备上述条件,应该可以让记者进入法院旁听。由于这个案件引发社会大众高度关注,法院不准媒体旁听,犯了审判程序上的错误。

  该律师说道,杨佳的父亲在北京听到杨佳受审很惊讶,认为如果能提前三天获知信息,他就可以赶到上海去旁听,但是法院事先没有通知杨佳的父亲。律师认为这是法院再次违反审判程序。

  对于法庭的“闭门审理”,有媒体评论认为,这也许会使一些多心的人猜想:其中难道有什么不便见人的细节?这么做,只会增加人们对于杨佳案的无端猜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近日撰文指出,要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而在不违背国家和个体切身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公开庭审过程和判决过程,甚至是公开一些案件的细节、过程,给予公众一定知情权,实现“阳光司法”,对于促进社会公正、社会和谐,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北京籍男子杨佳今年7月1日闯入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持刀连续袭击九名警察和一名保安,其中六名警察死亡,杨佳当场被捕。杨佳袭警至今,已近两个月。但其作案动机依旧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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