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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绑架刘嘉玲者已被枪杀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晨报     更新时间:2008-7-18 13:49:48

  刘嘉玲日前接受林燕妮采访时首次回忆了十几年前被绑架的惨痛经历。昨日,曾任香港金像奖数届主席的资深电影人文隽,在博客中有感而发,谈到了当年香港明星受黑帮逼迫拍戏不止刘嘉玲,“一起被逼到荷兰拍戏的还有刘德华、万梓良等,那部戏刘德华是被枪指着头拍的。”

绑架 刘嘉玲

  绑架刘嘉玲者被杀

  大婚之前,刘嘉玲首次面对媒体剖白自己,并谈到十几年前那场恐怖的绑架案。她甚至承认后来梁朝伟已经知道是谁干的,自己还被迫去荷兰免费为这个绑架自己的老板拍了一部电影。

  这番话引发了香港电影人文隽的感慨。前天傍晚,他写下一篇名为《刘嘉玲当年被逼拍片那是一个怎样的年头》的博客,他爆料说:“刘嘉玲在荷兰出外景拍过的电影不多,很多网民已迅速找到了这部片子的资料,除了刘嘉玲,主演还有刘德华、万梓良等。”他还透露,这部电影的老板(也就是绑架刘嘉玲的人)后来因为一宗枪击案被杀,“他的公司当然也倒闭,今天回头看,只能当成历史。”

  经理人遭持枪威胁

  事实上,这样的黑帮威逼艺人的事件,在当年的香港娱乐圈只是冰山一角。文隽在文章中表示,那时候“黑帮分子公然挑战法纪,强迫艺人明星拍戏,持枪威胁经理人抢夺档期的新闻不时发生,当红演员除了身不由己,连续十多天都没时间睡觉外,更是常常收不到片酬。”

  但他也颇为感慨地表示:“那个时候其实也正是香港电影界最好的时刻,连黑社会都来赶这趟浑水,证明这个行业有利可图,台前幕后,投资老板以及电影院经营者都能赚钱。有钱赚的地方,黑社会才会有兴趣,所以那确是香港电影业的黄金年代。”

  华仔成为最大目标

  文隽还透露,那时候是越红的明星就越遭殃,因为“大佬”们都冲着你来。“当时助纣为虐的是一些台湾片商,有人开出价码,只要有刘德华参演的影片,他们就出价800万港元购买,那个年头,刘德华片酬才一两百万,拍一部片子的总成本也就三四百万,换句话说,只要‘请’得到刘德华,还未开工就已经赚了两三百万了,有什么比这个还好赚?”

  不过,怎么“请”得动刘德华就需要花一番精力了。据记者了解,当年刘德华是被黑帮胁迫最多的明星之一,有一个阶段他拍摄了不少“烂片”,就是因为身不由己。而和刘嘉玲一起去荷兰拍摄那部《轰天龙虎会》,正是文隽所指被人用枪指着脑袋拍完的戏。

  文隽感慨港片衰落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文隽电话,他承认博客是自己写的:“内容真实可靠,我对自己所写的负责。”不过,他却不愿意再接受记者的采访,文隽说,回忆这些东西是因为突然觉得很有感慨,“那个时候到处腥风血雨,但庆幸的是电影业蓬勃发展,如今香港电影业不景气,拍片赔得多赚得少,黑社会也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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