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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站:他律自律结合维护新闻公信
作者:陆高峰     来源:人民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更新时间:2007-4-5 10:03:17

  新闻出版总署多年来一直重视记者站管理,2005年出台了《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非法设立记者站和记者站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整治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非法设站并从事与新闻采访不相关活动等有损新闻出版单位形象的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有的问题还很严重。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和3月30日联合中央纪委驻总署纪检组召开记者站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正当其时,必将进一步加强记者站管理、加强新闻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一些记者站屡屡出问题,与一些报社走市场而出现的生存压力有一定关系,但是,更大的原因还是这些新闻单位在市场的大潮中忘记了自身的责任,从而淡化了作为直接管理责任人对于记者站和派出人员的管理职责,放松了对他们的要求。有的为了报社的一时发展,还故意向派出机构和人员下达发行、广告等“创收”任务,放纵他们从事违规违法活动。对于派出机构的人员习惯于以经济效益论英雄,只要他们会“经营”,不管“来路”,不问出处。这些唯金钱马首是瞻,淡化新闻作为舆论社会责任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新闻业务活动,影响了新闻记者和单位的形象,而且导致群众对于媒体的诸多负面评价,从而影响了新闻宣传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报社等新闻单位在当前的情况下既有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济效益追求,同时更有反映舆论、引导舆论、传递信息、服务群众等社会责任。而且,新闻单位作为党和政府的舆论宣传阵地,其社会责任远大于经济所求。一方面,报社等新闻单位和其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记者站作为报社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派出机构,也应从维护报社和自身作为新闻宣传机构的形象出发,加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一切有损新闻从业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新闻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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