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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不应跟踪6500万大奖得主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     更新时间:2007-10-17 10:20:50

  11日晚,双色球头奖开奖出现井喷,单期开出23注一等奖,其中15注被一人中得,含双色球加奖,此人共得奖金达到6500余万元,此巨额奖金创下了国内彩票奖金最高纪录。1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大奖得主走进售出彩票的投注站,当一女士告诉他中奖消息时,他先是一怔,掏出彩票查看了开奖号码后转身就走,一直再未露面。(据《新京报》)

  大奖得主为何如此低调,如此谨慎?6500万元奖金被一人中得的消息公布之后,许多网友已经开始议论这个话题,北京的各投注站整天谈论的也是这个话题,许多彩民希望看到大奖得主的真面目。为了宣传双色球的大奖池效应,也为了让中奖彩民迅速知道中奖的消息,黑龙江省福彩中心在售出彩票的销售点门前打出了醒目的条幅。此举让投注站人满为患。据介绍,从条幅打出开始,这个30平方米的投注站就被彩民挤得满满的,最多的时候投注站内接近百人。这位大奖得主当然要“转身就走,一直再未露面”。我想,他可能事前就不知道投注站内有多少人,否则,他就不会来,而改用其他方式和投注站联系。

  说穿了,大奖得主不希望地球人都知道他得了大奖,因为这对他来说,负面作用太大。我们这里有一个熟人,买彩票中了500万元,从此就没有了太平日子过。第一,所有亲戚、朋友都想沾光。他们认为你白得了500万元,不能一个人独占。于是,他按照关系远近,情谊深浅,你10万元,他5万元,就分掉了100万元;第二,社会各界都来揩油,举办公益事业、修桥补路、扶贫济困都给他摊派任务,或者上门索要捐款,这又花掉几十万元;三是连社会上的痞子、流氓、小偷也常来光顾,或者明里敲诈,或者暗里偷盗,有的欠了他家小店的商品直接不还钱,连家中养的狗也被毒死了。

  也因此,广州神秘生意人买彩中1555万元大奖,他马上想到的就是通过电话嘱咐投注站保密;而另有一些中奖者则被迫乔装打扮去领奖;我们邻县一户人家中了大奖,全家就在一夜之间“蒸发”了。

  同时,为获奖者保密,也是法规的要求。中国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销售机构(包括零售商)对中奖者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中奖者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中奖者的个人资料。”

  老百姓出于好奇,总想看一看中奖者的“庐山真面目”,可以理解。但作为媒体,就不应该总想跟踪报道,甚至不惜把中奖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果中奖者的情况公开之后发生意外,又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媒体在追求新闻效应的同时,应该多一点责任感,防止在自己的“职业追求”中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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