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修订的《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规定,将放宽外资直接持有有线电视系统业(MSO)股权比率从20%提高为49%,与电信业相同标准,促进公平竞争,可望吸引新外资投入台湾有线电视业。
据台湾媒体报道,无线广播电视也打破一股都不行的规定,外资直接加间接持股,可不得超过20%。卫星频道事业则不变,维持直接不超过50%规定。
台湾前三大有线电视系统当前都是私募基金、外资天下。“通讯传播管理法草案”今(20)日将扩大举办第二度公听会,据悉,中华电信董事长贺陈旦、有线电视系统五大MSO组成的台湾宽频产业协会理事长陈继业等人,都将与会讨论新法案,“NCC”预计最慢12月初将草案送交行政院审查。
现行外资持股限制,电信直接不超过49%、直接加间接不超过60%;有线电视系统直接不超过20%、直接间接不超过60%。
新修订的外资持股限制,电信部分维持现况,有线电视系统比照电信持股,直接不超过20%放宽为49%,直接和间接持股比率则不变。
台湾目前三大MSO,包含中嘉、凯擘、台湾宽频分别由私募基金安博凯(MBK)、凯雷及外资麦格理,以每户超过4万元高价买下入主。未来若通过新法,法令松绑下,可望吸引新外资买家投入台湾有线电视系统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