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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成为“拖累症” 疏堵结合应对青少年网络伤害
作者:周 朗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9-6-23 9:09:17

  编者按:

  网络如同浩瀚的海洋,涉世未深的孩子们,有可能在这片大海中发现宝藏,也有可能因为泳技不佳而溺水,或在茫茫海面上迷失方向。

  日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青少年网络伤害课题调研报告》,就网络对青少年造成的伤害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网络伤害和网络违法犯罪日益增多,令人警醒。

  如何让孩子在更好享受网络高科技成果的同时,不被网络不良信息伤害?6月17日上午,我报与人民网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三名专家,对此进行了探讨。现将座谈会内容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专家简介:

  孙宏艳: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应力: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青少年心理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青少年心理化教育中心总督导。

  尚秀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已从事少年审判工作22年。以她为原型的电影《法官妈妈》在全国播映后,广受好评,尚秀云同志被广大青少年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

  网络是把双刃剑

  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猛,25岁以下的青少年是网络使用的主体。网络在给青少年带来知识、技能的同时,也造成某些伤害

  主持人: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猛,在给青少年带来知识、技能的同时,也造成某些伤害。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用一年时间开展“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研究”课题。首先请课题负责人孙宏艳简要介绍一下课题调研情况。

  孙宏艳:我们为做这个课题,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长沙五个城市进行了深入调研。据统计,25岁以下的青少年是网络使用的主体。

  对青少年来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青少年可以很好地利用网络,掌握高科技,开阔视野,但同时一些孩子受到网络伤害。研究表明,网络给青少年带来的伤害有:身体伤害、心理伤害、成长伤害、行为伤害。身体伤害一类是指青少年由于天真无知、盲目信任,结果被网络犯罪分子利用、欺骗或者袭击而引发的身体伤害,如遭受强奸、抢劫等。另一类是指青少年由于长时间使用电脑造成的生理伤害,如视力下降、激素水平失衡、免疫能力降低、焦虑、颈椎病、干眼病等。心理伤害最为典型的是网络成瘾。许多青少年沉迷于虚拟世界,导致社会化不足,妨碍正常社会人格的形成,造成成长伤害。在网络中,青少年猎奇和挑战自我的心理膨胀,导致价值观念模糊,往往会导致网络行为偏离或者违反社会规范。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增多

  失足少年中,70%-80%受到网络有害信息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主持人:调研报告指出青少年网络犯罪有增长趋势。尚秀云法官从事青少年审判工作22年,对这方面应该有比较多的了解,请您谈谈感受。

  尚秀云:在我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沉迷网络是诱发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大家比较熟悉的“6·16”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在我判过的失足少年中,有70%至80%受到网络有害信息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

  一方面未成年人受到网络暴力有害信息的影响。未成年人沉迷于打斗、砍杀、枪战等网络游戏,往往模糊了道德的认知,淡化游戏虚拟和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达到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一旦形成这种错误观点,他们便会模仿欺诈、偷盗甚至对他人施暴的行为,不但会在网上甚至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有个孩子,初中开始沉迷网络,初二就辍学了。后来他离家出走来到北京,在网上买了黑头套、鬼脸和片刀等作案工具,先后用恐吓的手段实施了两起抢劫。我们开庭时问他,怎么想到要去抢劫?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作案手段?他说都是从网络游戏中学到的。

  另一方面是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对孩子的影响。现在孩子的生理发育提前,一般性成熟提前1至2岁,但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发育。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好奇心强,容易模仿、易受暗示,网络上的色情淫秽信息,特别容易引发未成年人性犯罪。

  孙宏艳:人们在上网时缺少“他人在场”的压力,“快乐原则”支配着个体行为。调查发现,上网的青少年中,近70%是为了情感发泄或减压,他们会在网上骂人,或者进行人肉搜索,这种是一般的行为失范。

  网络犯罪分为几种:一是青少年以计算机网络为客体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制造、传播网络病毒、侵犯他人隐私权等;二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借助网络实施诈骗、盗窃、组织卖淫等;三是基于网络诱因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因网络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诱惑而实施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

  网瘾成为一种“拖累症”

  网络造成的心理伤害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现,一旦发现通常达到较严重的后果

  主持人:据调查,网络给青少年带来的四种伤害里,心理伤害是比较突出的,而且这种伤害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现,一旦发现通常达到较严重的后果。

  孙宏艳:网络对孩子的心理伤害,我们归结为几种,一种是经常上网导致角色的混乱,分不清现实和网络。另外一方面,由于长期沉迷网络,容易导致网络孤独症,他的生活、跟别人的交流等完全是网络化的,跟周围人的情感非常淡漠。第三种,慢慢形成一种网络依赖,把网络作为唯一的伙伴,如果没钱了,不能上网了,他可能会偷钱抢钱,无法控制,非常烦躁。

  应力:我一直认为网络不是虚拟的,它运用了虚拟的时空技术,但是它营造了一个真实的社会,它是一种越来越强大的社会力量。如果我们太过宣传其虚拟性,很可能使孩子对网络世界的认知产生曲解。既然网络是虚拟的,跟真实生活没有什么关系,就不可能带来伤害。我们治疗过的3000多例孩子中,有七成以上都是这么说的。这给我们很大的警示,应该让孩子知道,网络跟现实生活一样,有种种的威胁,这样他就会很认真地看待了。

  心理问题的产生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当他的心理失调,出现行为偏差的时候,往往已经到了需要系统干预的程度。网络成瘾不仅给近1600万的青少年带来困扰,而且已经成为一种“拖累症”,整个家庭都被拖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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