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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回应搜狐“第二波”:搜狐版权基本靠吼
作者:佚名     来源:优酷供稿     更新时间:2009-9-24 10:57:33

  针对搜狐在媒体端第二波的“狂轰滥炸”,优酷方面表现相当平静,甚至不乏戏谑的成分:“老套!将正常法律诉讼的过程也要拿出来说事,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这样的媒体炒作太缺乏想象力了,优酷对此不感兴趣也不予评论。”优酷表示,优酷起诉搜狐侵犯名誉权和版权的法律流程在顺畅进行中,同时在媒体端会有选择性的应对这一场“搜狐版权基本靠吼”的无聊口水战。当然只要搜狐愿意,还有媒体和大众还感兴趣的话,优酷也会一路奉陪下去。

  除此之外,针对搜狐直接将矛头指向广告主,优酷首先明确予以驳斥:“很难想象像搜狐这样的上市公司,居然做出如此令人费解的疯狂举动,即完全不顾广告主的切身利益和真实感受,拿广告主作为一场公关炒作战的筹码,试图达到搜狐自身想要的目的。今天,他们可以对可口可乐、百事可乐这样,明天他们就可以对其他广告主这样,他们已经给予了广告主非常不安稳踏实的感觉。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广告主明确表示明年拒投搜狐了,因为这样的媒体平台让他们感到可怕!”优酷透露,国庆期间已经获得了数位广告主的增投,销售业务稳步上升。

  关于广告主连带责任的说法,著名法律专家、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玉田律师认定这个观点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且不说在国外尚无这样的先例发生,即便是从实际操作角度,广告连带责任也是完全不可行的。他明确表示:“目前媒体与部分律师大肆传播的‘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和理论不仅无司法先例支持,同时也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仅以优酷网上存在可能构成侵权的作品推断在优酷网上投放广告的广告主对某个或某些侵权作品的存在主观过失而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明显的牵强附会,亦不应得到司法实践的支持;在众多专家大肆传播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和理论的同时,他们忽略了目前视频侵权之司法实践,天价的索赔额远远超越了司法实践之赔偿标准,其公关和炒作的目的过于浓重。”

  优酷最后表示,奉劝搜狐做人要厚道,说话要有分寸,话多必失,自曝其弊,也别忘了自己那不完美的存在,何以肩挑那千斤压身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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