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京报社状告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擅自转载《新京报》的文章、侵犯新京报著作权一案已进入质证阶段,将在浙江省杭州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新京报社称,2003年底至2007年7月间,浙江在线网站在未获得新京报社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转载原告作品数量经过公证多达7706篇。在函告、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新京报社将浙江在线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擅自转载原告作品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稿酬及其他损失共合200万元。
这场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兴媒体的遭遇战备受关注。在媒体产业中,网络低价或者无偿转载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司空见惯,以纸质媒体为主的传统媒体一直充当“廉价”甚至“免费”的“奶妈”的角色。
一位媒体从业人士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新闻门户网站实现盈利也就是这几年的事。在此之前,是传统媒体在内容上几乎无偿的援助帮助它们活了下来,活到了盈利的今天。这种由一个行业对另一个行业进行如此长期的全行业的无偿援助,历史上是罕见的。现在,也到了网站该付出相应回报的时候了。”
传统媒体曾经的反击战
如果说在2001年互联网遇到寒潮时,不少人对互联网可能对传统媒体带来的冲击还不以为意。那么,仅仅几年的时间,这种看法便有了明显的改变。
慧聪媒体研究中心的监测显示,2005年3月是中国报业的分水岭:我国报业广告的月增长率同比增速开始呈现下滑趋势,2005年上半年全国报刊广告额平均仅增长了7.08%;而此前十几年,国内报刊的广告收入平均增速高达30%以上。
这恐怕是《南京宣言》出台的直接背景。2005年10月底,在南京召开的“中国都市报研究会总编辑年会”上,与会的各报老总签署了《南京宣言》。宣言的核心内容为:“坚决维护报纸的新闻知识产权。全国报界应当联合起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改变新闻产品被商业网站无偿或廉价使用的现状”。
然而,这次宣言仅仅是表态性的,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规划和行动,互联网对传统媒体的蚕食并未因此停止。
2006年1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发出《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并以公函的形式,向全国30多家报业集团发出“共同发起全国报业内容联盟”的邀请,目的在于“共同制定向网络媒体提供新闻内容的定价规范,提高网络转载的门槛,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让新闻内容回归应有的价值”。
有报道称,在“全国报业内容联盟意向书”中,一个新的媒体行业自律机构将由此产生:联盟内报业集团以及其他愿意加入联盟的纸媒组成理事会,理事会将下设秘书处,为常设机构;各报业集团作为理事会成员共同制定向网络媒体提供新闻内容的定价规范,一旦定价标准建立,各成员“与任何第三方网络媒体签订新闻内容合同时,必须按照上述共同制定的定价规范执行,签署合同,须经联盟常设机构秘书处签章见证”。
联盟同时还承诺,将发起成立内部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当联盟成员方受到网络媒体知识产权侵害时,联盟将及时介入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为杜绝个别成员媒体为扩大影响免费向网络馈赠内容,联盟还规定,加入“内容联盟”者须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如果成员方未遵守联盟组织共同制定的价格规范、操作程序,擅自将内容资源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网络媒体,破坏联盟集团利益,联盟将会扣除其保证金,并将以媒体声讨的形式给予惩罚。
然而,就在7个月后,2006年8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与新浪传媒达成共识:在媒体产业融合的趋势下,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携手共进是最优选择。今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将与新浪进行资源整合,在新闻内容、市场经营和资本运作三个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倡议书》再无后话。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