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上半年我省经侦部门共破获经济案件1160起,挽回损失4.8亿元。那么,面对日益猖獗的经济犯罪,群众该如何避免被“套”。警方根据我省特点指出,假钞、信用卡犯罪、传销、网络购物和电视购物已经成为四类常见经济犯罪案件。
警方介绍,目前网上购物、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时尚购物方式,已经渐渐走入百姓生活,由于其媒介的特殊性,这种购物方式也存在一定风险,且存在事后法律约束难、处罚执行难和消费者维权难等一系列问题。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网络购物或电视购物时,一定要坚持两条原则:一是“验货后付钱”;二是不要轻易透露买家本人的相关信息,以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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