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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循司法途径维权获阶段性进展 
作者:佚名     来源:财经网     更新时间:2009-9-16 18:10:05

  近日,五家媒体侵犯北京《财经》杂志社有限公司(下称《财经》)著作权案初告段落:已有三家侵权媒体与《财经》达成和解赔偿协议,同时就侵权行为向《财经》道歉。

  《财经》对“网易”“中金在线”等媒体的侵权诉讼,仍在司法进程中。

  2009年4月,《财经》发现“网易(www.163.com)”“中金在线”(http://www.cnfol.com/)《每日经济新闻》“金融网”(http://www.financeun.com/)“中国金融网”(http://www.zgjrw.com/)五家媒体,存在侵犯《财经》杂志及《财经网》(www.caijing.com.cn)著作权的行为,遂于今年6月委托北京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对五家媒体分别提起诉讼。

  8月底,《每日经济新闻》所属的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有限公司与《财经》完成庭下和解,最终达成和解赔偿并致歉协议;“金融网”所属的中金网媒(北京)数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金融网”所属的亚洲财讯(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均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与《财经》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并出具致歉声明。

  《财经》深知,完善媒体市场环境绝非一日之功,公开侵权事实,当属维护媒体合法权益、倡导舆论监督的重要一步。

  《财经》再度声明,任何媒体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财经》杂志及《财经网》作品的行为,无论是擅自转载,还是从其他媒体二次转载,或采用改写、嫁接、变造等其他方式,都是对《财经》正当权益的侵害。请存在相关侵权行为的媒体尊重知识产权,改正先前侵犯《财经》权益的行为。

  《财经》重申愿与各媒体合法合作。请有合作意向的媒体与《财经》取得联系,商谈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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