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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高管离职套现潮:上市不是为企业发展
作者:枫林 秀芪     来源:IT商业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0-9-16 11:24:17

  尽管争议之声不绝于耳,创业板公司的数量从最初的28家,扩容到了目前的117家之多。然而,就在创业板大军日渐壮大之时,那些历经创业艰辛将自家公司推上A股市场的企业,一大批正值事业巅峰期的企业高管,却蹊跷地选择了“功成身退”,高管的离职套现潮正悄然而至。

  据《投资者报》9月13日报道,截至9月7日,一共有30家创业板公司,总共61名高管在公司上市后离职。其中,有28人为持股高管,持股总市值达到16.4亿元。在离职的28名持股高管中,有21人由于在承诺解禁期的6个月之前就已经离职,因此他们可以在解禁期到来时直接套现,而其余7名高管,虽然在解禁期到来时他们的离职时间尚不到6个月,但最长的也只需再等上3个多月就可减持。该媒体认为,“精准”离职现象反映了创业板持股高管的强烈套现冲动,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进入发起人持股解禁期,创业板市场即将掀起一场高管离职和套现风暴。

  “大部分持股高管离职,就是为了规避在职减持的限制,以达到抛售手中股票的目的”。这是目前A股市场上各界对于持股高管集体离职的一种猜测。从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开设至今,已经接近一年,这意味着一大批持股高管的承诺限售期即将结束,他们的纸面财富即可兑换。

  不过,面对各方的质疑,这些离职高管的“老东家”却对这一说法给予了坚决的否认。一位上市公司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高管离职的原因就是公告所述的”个人原因”,不存在“为了尽快减持”的问题,并指出“不可能因为套现而放弃自己的事业”。

  据悉,高管们的辞职理由五花八门,如“夫妻两地分居”、“身体健康堪忧”和“参加董事会不方便”等,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公众面前。业内普遍认为,这些说辞不堪一击,早日将限售股套现,才是离职高管们的真正目的。

  那么,高管们为何要套现呢?

  “给你1个亿,你还会去辛苦上班吗?”不少小散户在股吧里如此热议:公司“上市”的目的就是“圈钱”,钱圈到手自然不会再继续创业。“原本想创业的没准儿也失去了动力。”

  IDG技术创业投资咨询的一位分析人士则向IT商业新闻网表示,高管套现的根本原因还在于高管想套取现金,为其他投资项目套取一定的资金。中国企业接触资本市场,并不像外国企业纯粹是为了企业的发展,中国的股东、职业经理人对资本市场的理解不透彻,对行业不深入。“很多企业的创办者认为企业上市是事业成功的一个标志,于是盲目投入到资本市场中去。”

  离职套现,手持巨额资金重新投资,对于这些高管而言,无疑是很“爽快”的事情,但对于创业板、对于企业、对于投资者,这又意味着什么?

  上述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套现数额巨大,将会影响上市企业的正常运作。此外,由于离职高管大多为公司的核心经营人员,也将对上市公司今后的经营状况带来重大影响。

  对于创业板,该分析人士表示,“对板块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如果是关键性位置的高管套现,套取了一定的资金的话,一定会影响资本运作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则认为,“目前全球的多个创业板市场表现欠佳,可能都受到了这一问题的困扰。”

  分析认为,这些高管的持股虽然具有隐蔽性,但其受控法人或关联方减持,同样会对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表现构成冲击。

  《投资者报》通过计算各公司离任高管持股占流通股本的比重,评估高管们套现可能对二级市场带来的冲击。结果表明,赛为智能离任高管的持股总量达到679万股,占流动股本的比重高达27.16%,持股总市值达到2亿元。其次为碧水源,离任高管的持股占比达到22.74%。此外,新宁物流、金亚科技(300028)、网宿科技(300017)这三家公司的离职高管持股占流通股本的比重也都超过了10%,一旦他们解禁套现,将对二级市场构成重大冲击。

  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创业板虽说本身就是风险板,但创业板高管辞职套现风潮显然进一步加大了其中的投资风险。尤其是在创业板即将迎来原始股解禁潮的情况下,投资者更应将高管的辞职当成是正在敲响的警钟。

  创业板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又该如何杜绝?

  “如果只是让有些人去找一个项目迅速暴富,而不是让那些长期的创业者有财富增长的机制,那这个制度的设计肯定出了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日前在“资本市场20人论坛”上表示。他认为,中国创业板无处不在的不公平,“完全是赤裸裸的内幕交易!”

  而北大经济学教授曹凤岐、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等三位学者也联名发表博客,指出创业板造富导致股市公平缺失,成了“不创即富板”。

  吴晓求表示,创业板的制度设计亟待完善,主要应规范欲上市企业原始股东的形成。而股东减持、管理人持股、信息披露、超募资金使用等也都需要逐渐完善,“否则这样的市场将难以承受,没有持续性”,吴晓求表示。

  李永森教授则认为,监管层应制定相应的退出机制,延长对创业板股东们“套现”的期限,包括在高管离职后,也应有相应的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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