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后,连续三个污染天再次将人们视线引向北京的环保、交通举措,根据北京出台的新办法,从10月11日开始北京机动车辆将试行在五环内按尾号每周停开一天车。
10月11日下午,在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举行的“机动车限行”公共圆桌会议上,公众代表、公共政策学者以及法学者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柿子专挑软的捏?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
北京的公共交通并不发达,而且存在一些怪现象,比如单位分割,北大、清华把地一占,墙一围,大家都不能走;还有官员在搞城市建设时讲风水,尽修南北干道,缺乏东西走向道路,就靠修环线来解决问题等等。
一个正常国家必须能够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但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却是不可投票的。对公民权利的随意剥夺在我国历史上出现过,文革时期的触目惊心,我们的政府是有前科的。而现在的政府又在这样做。如果大部分人允许了这种政府行为,当有一天同样的命运临到自己头上时,权利该如何保障?
去年中非论坛期间,公车没让上路,交通无比顺畅,也没见政府的运转出什么问题,由此看来,99%的公车是没有什么用的,唯一的用途就是摆排场。把公车取消,其实非常简单,可公车改革改了这么久,没有成效,最后倒来限制老百姓的车,这合理吗?无非就是百姓的车好限制呗,柿子专挑软的捏。
政府这个决议太随意、鲁莽
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北京汽车公害历史已有数年。以前用高关税抵挡外国汽车进入,加入世贸后,现在全世界所有汽车厂家都进入中国,增长速度急剧膨胀,加上政府决策失误,现在问题出来了——交通,环境,还有汽油。现在的北京是血脂偏高,再过几年可能就心肌梗塞。所以,限行从这些角度是有意义的。
北京政府打的是擦边球,属于机会主义行为。经历奥运前后的空气质量反差,在这么短时间内做决策,民意测验中民众肯定是支持限行的。但政府这个决议太随意、鲁莽,立法程序有瑕疵,应当让所有意见都得到表达,如果最后还是要牺牲,那也值得。不能轻率地对公民的财产做处理,这样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公众无法预期,会不会有一天规定你买的房子某天不让住?太随意。
这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不公平,伤害百姓,没有控制政府。公车30%暂时封存,资源浪费;没有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府机关没有任何呼应。为什么不约束中央政府、大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哪些是公务用车?哪些是个人显示地位用的?没有任何信息披露。要限制,就全都限制,如果做到这一步,大家就无怨言,因为整个北京都这样。
封存30%公车,还不如借此机会搞次北京廉政行动,把北京市和整个中央机关、包括军队,包括各企业、事业单位全部集中起来,清查公车的数量,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把不合理的车都卖到民间去。
另外,外地车进京要加大成本,否则效果出不来。学习上海,控制新牌照。提高北京居民购车的成本。牌照和车对应,或者提高牌照费。提高养路费标准;国际油价,通过市场来限制;城市土地价值提高,国外为什么私车多,开出来的又少,停车费太高。
当然,相关政策同时也要对特殊人群予以照顾。
警惕例外状态常规化
陈端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们警惕奥运情节,警惕例外状态常规化。2008年是个紧急状态年,机动车限行两个措施出台间隔短,利用的是百姓的容忍。
实际上在办奥运前,北京交通就很拥堵,政府把它问题化,利用的是奥运这个例外状态。
交通拥堵的原因如何去界定?汽车多,路少,速度慢,其实都不能称是原因或者是没法处理的原因,于是就把原因界定为“上路的汽车多”。接下来,公共交通车辆动不了,出租车动不了,公车也拿它没办法,这些都管不了,只有限制私家车上路了。至于限制方法?这么多选择,需要充分的讨论和论证。现在限行措施,一看就是临时的,能不能别再用临时的,试验奥运已经搞过了,能不能有个长远的解决之策?
机动车限行谁受益,谁受害?有车族受害,有一天不能开。无车族,理所当然推定为受益,但如果限行没有达到交通顺畅的效果,无车族也是受害,没受益。从另一个角度,有车族也可假定受益,开车没那么堵了。
另外,在机动车限行问题上,有没有涉及财产受限制?是否构成准征收?财产权限制与自由受限制(开车行为)是在这个问题上是同一的。汽车代步是种特权,公车有双重特权,既得利益者不会轻易放弃。开车行为不同于行动自由、言论自由,实际上是公共资源利用和自己财产利用的特权。所以私车上路限制不是没有根据,限制是一回事,怎么限制是一回事,限制措施怎么出台又是一回事,不如报刊简单说的私有财产准征收、自由受限制那样简单。
机动车限行还没有结论,我既没有赞成,也没有反对,我只说,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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