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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媒体多些“闻风起谏”的权力
作者:祝炳水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07-4-11 9:51:31

  没有不受监督的部门。从安监系统的实际情况看,违纪违规的现象是存在的,要虚心接受监督,包括媒体监督。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们每句话都说得对。只要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2007年4月9日《人民日报》)

  有目共睹,不管社会发生任何大小问题,只要一经媒体曝光用不了多久,大都能够很快得到相关部门的“回音”,并能及时将处理结果公之与众,给社会一个交待。显然,这对规范权力运作,促进法治化进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然而,细细观察这种“曝光必查”的来龙去脉,却也不难发现“曝光必查”实属为被动的积极应付,难免会给社会造成一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疲于应付的假象,以至于让人产生一种“媒体监督太晚”的认识误区。

  为避免媒体监督总停留在事后的教训、反思等层面上的表述,真正使其发挥察之事发之始,就应该赋予其具有“闻风起谏”的监督权力。

  其实,“闻风起谏”的做法在我国由来已久。说的是当朝政府,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民意,打击强权和欺上瞒下行为,确保政令的畅通,允许人们凭借道听途说的一些小道消息,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事宜,并设置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和专职的官员。

  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的新闻记者就扮演着“闻风起谏”的角色。而对于这些肩负着社会监督职能的新闻记者来说,要充分履行好自身监督职能,及时传递民众的声音,鞭挞时弊,挖掘社会存在的负面典型,除了要求他们具有“闻风起谏”的新闻敏感意识和职业精神外,还必须有一个敢于接纳监督、善于宽容监督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对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报道,无需做到百密而无一漏,只要报道内容与基本事实基本相符,发生一些出入,是可以理解的,对于新闻记者这种“闻风起谏”的报道,只要不是蓄意的夸大其词,扭曲事实,就得从正面给予肯定,这既是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的需要,更体现了社会容纳媒体监督的胸襟。

  给媒体多些“闻风起谏”的权力,就是要从过去的那种等问题找上门来再去查的被动的工作方法中解脱出来,变被动为主动。一来可以拓宽获取有关问题相关信息的渠道,便于发挥群众监督的整体作用,确保对问题处理工作的准确性;二来可以更好的防微杜渐,便于多种监督渠道齐头并进,确保对问题处理的及时性,避免更大的损失;三来可以让群众获取更多的知情权,便于征求群众对问题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处理结果的公认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给媒体多些“闻风起谏”的权力,就是要从过去的那种“左手管右手”自己监督自己的工作方法中解脱出来,变关门搞监督为开门纳监督。一来可以澄清“官官相护”的认识偏差,真正让群众看到党善管党,治党从严的务实作风,使查处一个问题,赢得一片人心有效的结合起来;二来可以减少监督工作中的阻力,使监督工作达到察之于萍末之始,真正发挥好监督工作的标本兼治,防患未然的作用。

  给媒体多些“闻风起谏”的权力,就是要从过去那种有选择性曝光的工作方法中解脱出来,变选择性曝光为全程性曝光。一来可以让群众从中明白党对人民是没有任何可以隐瞒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还是如此;二来可以让群众从中看到党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凡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三来能够很好地形成一种违规违法行为有如老鼠过街,人皆恶之,人可揭之的监督环境,使违法违规行为毫无藏身之地,真正让监督工作成为一道规范权力运作,纯净社会风气的硬门槛。(祝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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