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半年前京城某著名周刊爆出《同一首歌》“圈钱内幕”开始,这个为广大电视观众喜闻乐见的著名节目,突然异乎寻常地“口水”起来,直至前几日遭几名过气歌手炮轰达到顶峰。昨天,我打开某著名网站有关该事件的专题,忽然发现里边在很滑稽地讨论“《同一首歌》到底算不算一档好节目”———它当然是一档好节目。道理很简单:没人能否认,即便是“黑砖窑”,也能烧出优质的砖头来。
诚然,产品优秀不优秀和操作的人黑不黑、讲不讲道理不是一回事。如果《同一首歌》真的心狠手黑,那也是拜它垄断地位和倚靠的平台具备的最广泛程度的传播优势所赐。一股独大多牛啊,完全可以想像,如果哪天全中国的娱乐报纸接到命令“只能刊登费里尼同志的娱评”,那章子怡也得恭恭敬敬地叫我一声“UNCLE”。我还怕她放上海国际电影节的鸽子?
面对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如果你是一个想在业内讨生活并且混得更好的人,最明智的是默不作声地合作。当然你并不吃亏,在此地混了脸熟之后,即便没有演出费,改天换个地方照样把往日的损失补回来———那些甘心拿着几百上千出场费哭着闹着上春晚的港台明星,哪个不揣着类似的活思想?
切记,生活是“讨”来的,对任何迫切出名迫切更加出名的艺人而言,《同一首歌》对你的需要永远小于你对《同一首歌》的需要。如果你将孟欣之类混同于一般的演出商,那依你的智商根本就不该趟娱乐圈这道浑水。
当然,孤立地看“《同一首歌》事件”,谁都不难发现里边的不公平。但如果将其置于一个足够长的利益链条中考量,我又不得不说:《同一首歌》的利益博弈总体不失公允。除了买门票进场的观众之外,谁也没吃亏。而有趣的是,买门票的观众没有一个闹起来的。于是,很容易地,对于这个节目的任何攻讦,都显得矫情起来。□费里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