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级电视台立即停止播出电视剧《红问号》,并要求全国各级广电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杜绝集中展示犯罪案件、制作粗劣、格调低下的电视剧播出,确保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据9月25日中新网)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说法,停播《红问号》的主要原因,是该剧集中展示和渲染女性犯罪过程,格调低级庸俗,制作粗劣,播出后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果,也给电视剧制作业的整体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而看过这部剧的一些观众认为,这个以系列女性犯罪案件为表现内容的电视剧中,较多地展示了社会的一些阴暗面,如婚外情、包二奶、三陪小姐等等,剧中还大量使用了业余演员,这样的内容展示和表现方式是否适合中国的荧屏,确实存在一些争议。
可是,一部已经在全国荧屏播放了3年的电视剧,直到今天才被突然叫停,这不能不令人产生一个新的问号——对于该剧的审查是否存在失职的问题?
《红问号》是由广西电影制片厂拍摄、广西广电局2003年审查通过的电视剧。如果这部剧果真格调低级庸俗、制作粗劣,那么它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显然是非常之大的。那么当初广西广电局的审查,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失职失责的嫌疑?一部电视剧,在制作播出3年后才被叫停,其中播出多少遍,在多少电视台播出过,观看受众面达到多少人,这恐怕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据悉,《红问号》曾被冠以“央视热播剧”的头衔,在央视三套和八套的黄金剧场先后播出4次;在各地方台播出的次数则难以计数,而且收视率一直较高。可见,其“流毒”甚广矣。此外,在该剧热播3年之后才给予叫停,这样的反映是否有些滞后?热播3年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应该由谁来担责、谁来买单?
同一部电视剧,能通过广西广电局的审查,而3年以后却被国家广电总局予以叫停,这种地方认可而国家职能部门不认可的审查制度,到底让电视剧制作方听谁的?今后如果再制作一部电视剧,该依照什么样的方式去送审,到底应该听地方广电部门的还是听国家广电总局的,对电视剧制作方来说真是个难题。
所以,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停播了《红问号》却留下了一系列的新“问号”,这些新问号该怎么样解答,是事关影视剧制作的迫在眉睫的问题,值得有关部门认真考虑。(许朝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