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传媒 >> 传媒观察 >> 评论 >> 文章正文

媒体评论:网店办执照应先尝试免税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08-7-22 9:27:47

  8月1日,这个“北京网店须办营业执照”正式实施的日子在愈来愈浓的“看空”气氛中一天天地到来。

  虽然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发布《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规定“即使在家上网卖小物件也得办工商营业执照”后没过两天,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即力挺称网店办执照将在全国推开,北京是先行试点,但专家和网友对该新规的不满声却始终处于高分贝状态。到了昨天更有“新规夭折在路上”的消息传来:据说有北京市工商局官员暗示该新规不会被强力推行,这也被认为是“迫于舆论压力”使然。

  其实无论新规是强推还是暂缓,眼下尚处江湖之远的网店迟早有被纳入“体制之内”的一天,就算眼前吵得再凶的网友心里也明白,“无照经营、不交税费”的草莽生涯必将终结,问题的关键是“招安”的方式跟时间、是如何去试这个“点”。

  众所周知,无疆域交易是网店的特点,所谓“北京网店”、“在京从事经营活动”本身认定起来就很难,“以营利为目的”更无什么明确标准可言,而办照费用及随之而来的税费明摆着会增加北京店家的经营成本、降低竞争优势,因此无论是店家还是淘宝、易趣、拍拍等交易平台对办执照这事都是不情不愿。

  没有店家的积极性,没有各大交易平台助一臂之力,将“办营业执照”作为注册网店的门槛之一,网店新规就没有执行力——这时候单靠执法人员用“高科技手段”清查违规的网店和交易?那绝对是高成本、无效率。

  对管理而言,不存在你想管多宽的问题,只存在你能监督多少和服务多少的问题,监督的法子不够、架子没搭起来,服务无从谈起,“管”就是空谈一句。如果有关部门无从掌握网店注册、经营、交易、流水等基本数据,就制定不了让人心服口服的新规实施细则,完成不了相关注册费用、税收费率的厘定,想把民宅商用、个体工商户开实体店那套搬过来直接用?那将激起漫天非议,钱收不上来不说,先就背上了扼杀电子商务生机的恶名。

  可以说,面对电子商务的汪洋大海,不谙水性的有关部门不进行管理试点,就不可能有可行的细则出台,而收费式的、对被“试”地区不甚公平的试点又注定推不开——因此最好的法子是仿效物业税试点实行免费“空转”,老老实实摆出“养鱼”而非“打鱼”、规则不完善、服务不到位就不收费的姿态。如果试点地区网店能先行免费办执照、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有关部门在不增加试点地区网店经营成本的前提下完成数据收集、细则敲定、和各大交易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同时通过执照登记信息对经营伪劣产品的店家进行打击,保障买家的利益,网店办执照的行为模式就能够建立,到时候全国推行、待规则成熟后再收取费用就不会有阻力。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韩三大报业集团之一《中央日报》开通中文网站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社科院研究员
明安香 教授

媒体如何提高国际影响力
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
胡正荣 教授

政府应学会利用互联网
《法晚》总编 王林
夹住文人尾巴
为老百姓办报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
Copyright 2005 - 2008 www.medialead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媒领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59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