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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颁布《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0-5-18 11:47:08

  据国家测绘局网站消息,为了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促进互联网地图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国家测绘局修订颁布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5月14日,国家测绘局在京召开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资质工作会议,宋超智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国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地图市场在满足人们工作和生活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组织和个人的国家版图意识不强,发布、使用错误的国家版图,造成问题地图不断出现。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一些敏感、不宜公开的地理坐标数据被上传、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这些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严重的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民族尊严,带来恶劣的政治影响。

  宋超智表示,国家测绘局就规范和促进互联网地图市场发展采取了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快法制建设。印发了《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内将出台《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地图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将互联网地图作为专章纳入管理,力争今年内出台。二是开展专项治理。2009年1月,联合七部委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近日将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总结表彰,七部委将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2008年,联合八部委开展了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问题地图网站。三是加强资质监管。修订颁布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

  以下为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的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的通知

  国测管发〔20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促进互联网地图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我局对2009年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我局2009年颁布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测绘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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