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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媒体还要继续盯紧
作者:五岳散人     来源:经济观察报     更新时间:2009-6-2 13:56:41

  不能否认,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与民间行为之下,邓玉娇案在目前这个阶段算是小胜一次,大致是战术胜利,虽然值得高兴,但不值得欢欣鼓舞。

  恩施警方发布的关于邓玉娇案从故意伤人到防卫过当的新闻中说:“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请注意这个措辞:拉扯推搡、言辞侮辱。

  这已经是第四次更改措辞了。从“摁倒”到“推倒”,再从“推倒”到“推坐”,现在变成了“拉扯推搡”,而且强调了是“言词侮辱”,官员的行为一次比一次轻的描述依然还在继续。从“特殊服务”到“异性洗浴服务”再到这次说的“陪其洗浴”,一次比一次更加轻描淡写。从逼良为娼涉嫌不遂而涉嫌强暴,到了双方对于“服务”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导致的纠纷杀人。虽然说明是“不法侵害”,但性质已经完全不同。

  而所谓的“防卫过当”,明显是因为践行法制社会理念而出台的东西,这个法制观念就是那种“有错抓,没错放”的精神。之前那种枉法的态度实在是无法过关了,但只要追究下去,当地的种种黑幕恐怕就不得不更多的曝光。在第一次评论此事的时候我就说过,当地芝麻绿豆的官员都可以这么做,吏治如何就可想而知了。而后来种种迹象表明,当地的黑幕实在很是惊人。

  事情发生在5月12日,到5月31日才拘留了其他两个涉案者,而在此之前,邓玉娇倒是首先被抓起来,先是抑郁症,后是精神鉴定被绑在医院的病床上。两者待遇为何有如此差异?更让人觉得蹊跷的是,这是恩施州警方侦办的结果,一直以来出尽风头的巴东警方消失了,通报中也没再说明原来没有、后来突然出现,然后作完证就消失的旁观者的踪迹。巴东当地的警方为什么在这个当地杨局长所谓的“普通案件”中消失,而由上一级的恩施州警方办案?

  在黑幕如此的情况下,为了不往下深挖下去,但又要自我把谎言说圆滑,必然是不能断然否认最初的处理结果的,这就是所谓“有错抓、没错放”,把罪名减轻而不是翻案,通过公安机关定性、检察机关起诉,最终法院判个无罪或者因为自首而免罚、缓刑,从而使得此事实现平稳过渡,不至于再起其他风波,当地的黑幕不至于全部曝光。

  关于此事还有其他佐证。中央广播电台报道,《新京报》与《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在前两天因为采访此事被人打伤,而著名的揭黑记者王克勤先生在采访中被堵截、盯梢。一个在巴东公安局杨局长嘴里“普通的案子”,竟然会引致当地如此的紧张,并且在全国关注之下还能做出此等举动,到目前还依然说是村民与记者冲突,当地吏治如何,真是可想而知。

  所以,即使到目前来说,此事只是朝着合理解决的方向走了一步,在这种状态下,是否还会有反复是谁也不敢肯定的。由此,舆论的眼睛不能离开,要表明这种态度:我们还在盯着你们。

  5月31日晚,关于邓玉娇案传来两条消息,一则是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警方以防卫过当定性移交检察机关;二是当地对黄德智,邓中佳分别作出了党纪或政纪的重处,查封了涉嫌非法经营的“梦幻娱乐城”。

  有一则消息,可能还与此相关。据荆楚网31日报道,当晚湖北省公安厅正式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这三则消息让人看来一气呵成,果断有力,将案件的侦办,有关人员和服务场所的处理及延伸整治,办到了民众的心窝上,舒解了民众心中的怨气。

  我想,邓玉娇案之所以受到舆论的关注,原因至少有三:一是此案涉及官员和弱势群体,是权力大于法律,还是司法向弱者倾斜,案件成了民众心中对司法公正进行判断的试金石;二是民众对官员的道德作风问题,由此带来的黄毒赌的漫延,深感痛恨,希望警方能重点整治,减少社会悲剧的发生;三是邓玉娇在此案件中,抵抗金钱和权势的欺压的精神,在当前消费至上的年代,让人印象深刻,都认为是社会正气和良好品质,不应轻易判罚。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6月1日《新京报》)

  尽管目前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仍有不少人存在疑问,但是相比当地警方最初的“涉嫌故意杀人”说法,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一个认为是“故意杀人”,一个认为是“防卫过当”,二者在法律认定上有着重大区别。如果把“防卫过当”办成了“故意杀人”,无疑将办成一桩大冤案。虽然“防卫过当”还没有最后经过法律认定,但是这至少更加接近人们所看到的事实。不过,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或已侦查终结,可是并不能说与之相关的有关问题都搞清楚了。

  前日,新京报女记者孔璞和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卫毅正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采访邓玉娇的外婆,被当地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围攻殴打,并被强制写下“未经当地批准不得擅自到此采访”的书面材料,采访获得的录音及照片也被强行删除。(05月30日《现代快报》A7版)

  记者采访报道案件,本属正常工作活动,但采访邓玉娇案,却“要经过县、镇、村相关部门批准”?此举虽不可思议,可细析事件全程,其理由还颇有点振振有辞的味道。

  从事件“打手”们在现场怒骂“野三关的形象就被你们这帮人搞坏了”的言语可见,他们也知道向邓玉娇索要“特殊服务”官员是脏事、丑事,搞坏了当地的形象,但又怕记者把这些官员丑恶行径的真相客观报道出去,他们脸上无光。这就是殴打记者、采访“要批准”的理由之一吧!那么,难道隐瞒向邓玉娇索要“特殊服务”官员的丑恶行径真相,就能给巴东人民脸上增光?就能弘扬当地政府形象?很显然,这实在是在掩耳盗铃,欲盖弥彰,就怕别人不知道邓玉娇案背后有“打手”、有“黑幕”。


  一、邓案大事记(截止5月26日23:30)

  10日晚,巴东野三关,邓案发生。

  11日,巴东警方第一次向长江巴东网等地方媒体通报案情

  12日,《恩施晚报》、《长江商报》等湖北媒体报道本案。

  当日上午,巴东警方第二次向社会通报案情,称三名地方干部强索特殊服务引血案。

  当日起,各网络均有较多转载,评论也渐多。

  15日起,估计此时也有外地媒体记者到达巴东。

  16日,网友“屠夫”到达巴东,开始不断发回现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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