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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惊人内幕:邓玉娇可能杀错了人!
作者:sueky110…     来源:腾讯博客     更新时间:2009-5-26 10:06:28

 


  这个可能要把邓玉娇致于死地的信息,竟然是出自邓玉娇的两个律师!我要质问:这两个律师到底是为邓玉娇辩护,还是想害死邓玉娇?  
  我刚从律师那里得到最新消息,邓玉娇案可能要发生重大变故!律师说,对邓玉娇实施性侵害的可能不是邓贵大,而是被邓玉娇刺伤的黄德智。也就是说,邓玉娇可能杀错人了!这样一来,案情就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对邓玉娇不利。搞不好,邓玉娇的命都难保了。
  律师和记者的职责不同,记者的职责是揭示真相,即使同情弱者,也不能因此而掩盖真相,但律师完全不同。律师的职责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合法的范围内为当事人辩护,以免于或减轻刑责。
  这两个律师,在邓玉娇案中却表现的极端不专业,实在让人非常难以理解。不过我并不因此认为两个律师就是卧底。但是,自从这两个律师代理后,一切实质上对邓玉娇极端不利,要让邓玉娇难逃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全部来自这两个律师。律师所做的,应该是寻找警方调查中的漏洞和矛盾,为委托人免于或减轻刑责。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

  本文只代表我个人意见,与发布网站立场无关,与本人所从事的职业无关。巴东县警方必定对我恨之入骨,如果想跨省抓捕我,我随时恭候。如果有人愿意在我被巴东县警方抓捕后送牢饭,我也非常欢迎。我喜欢吃酸菜鱼、肥肠、猪蹄、牛肉、巧克力、可乐、100%果汁等。

  两个律师在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后,在看守所外当场大哭,这样的举动,也非常不像专业律师所能做出的行为


  昨天(5月22日)晚上,我得到最新消息,邓玉娇案可能要发生重大变故!如果属实,将对邓玉娇极端不利。

  前天,担任邓玉娇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夏霖、夏楠对媒体公布邓玉娇受到性侵害的关键证物,即胸罩和内裤。公众舆论自然认为对邓玉娇事实性侵害的,必然是被邓玉娇刺死的邓贵大。但是,昨天,律师夏霖对记者称,对邓玉娇实施性侵害的不是邓贵大,而是被邓玉娇刺伤的黄德智(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镇招商办)。把手伸入邓玉娇胸罩和内裤的,按照律师所说,不是邓贵大,而是黄德智。性侵害也不是发生在刺死邓贵大的休息室,而是发生在水疗室!

  如果律师夏霖所说属实,也就是说,邓玉娇先是在水疗室被黄德智性侵害了(到底是强奸还是猥亵目前不清楚),随后邓玉娇和黄德智到了休息室,发生了争吵。邓贵大就过来拉架,两人对邓玉娇用言词以及钞票抽打头部邓方式进行羞辱。随后发生命案。

  那就是说,邓玉娇可能杀错人了!这样一来,案情就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对邓玉娇不利。搞不好,邓玉娇的命都难保了。

  既然是性侵害邓玉娇的是黄德智,如果邓玉娇把黄德智刺死,那还可以说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但邓玉娇刺死的却不是直接性侵害她的人,实在是阴差阳错,就无法从这个角度辩护了。按照《刑法》第20条的规定,对于正在发生的强奸行为,可以无限制防卫,但如果律师所说属实,邓贵大是来和邓玉娇吵架的,显然就没法说是正当防卫了。

  这里有牵涉到一个重大问题,网上一直有谣传,说邓玉娇案的两个律师是卧底。我知道其中一个律师曾经为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案辩护,本来崔英杰几乎肯定被死刑,经过他的辩护,判了死缓,法律界多认为这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这两个律师,在邓玉娇案中却表现的极端不专业,实在让人非常难以理解。不过我并不因此认为两个律师就是卧底。

  律师和记者的职责不同,记者的职责是揭示真相,即使同情弱者,也不能因此而掩盖真相,但律师完全不同。律师的职责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合法的范围内为当事人辩护,以免于或减轻刑责。

  但是,我注意到,自从这两个律师代理后,一切实质上对邓玉娇极端不利,要让邓玉娇难逃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全部来自这两个律师。包括这次的实施性侵害者不是邓贵大,警方根本没说,是律师先说的。这实在太奇怪了。律师所做的,应该是寻找警方调查中的漏洞和矛盾,为委托人免于或减轻刑责。比如,我早在《邓玉娇案的关键证人消失!》(http://user.qzone.qq.com/35362110/blog/1242921872)中就说过,关键证人是那两个突然多出来出现在案发现场的服务员!律师应该去找到这两个人,去核实其中是否存在伪证!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

  另外,前天两个律师在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后,在看守所外当场大哭,这样的举动,也非常不像专业律师所能做出的行为。对于律师,即使面对再大的冤屈,也要保持冷静,寻找能为当事人辩护的证据。而这两个律师所说的所做的,我刚才说了,事后全部对邓玉娇极端不利,要让她难逃故意杀人罪了!

  我今天凌晨得到消息,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网上有人认为是受到了胁迫,根据记者调查,其实根本不是如此。邓母对律师折腾这么多天,邓玉娇反而难逃故意杀人非常不满,当然要换律师。

  另外,网上有人对邓母谈及邓玉娇时表情很平静觉得很奇怪,我也告诉大家,一点不奇怪,因为邓母和邓玉娇关系非常恶劣,简直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这是很多天真的网友没有想到的吧。


附录:
  邓玉娇衣物被母亲清洗
  律师爆出“关键证据”后邓母当晚洗衣仅保留胸罩,警方昨日已全部提取作为物证
律师夏霖:实施性侵者不是邓贵大

    21日下午,邓玉娇亲属委托的律师爆出邓玉娇受到性侵犯的“关键证据”,但当晚,邓母张树梅将女儿留下的T恤、长裤、丝袜和内裤清洗了,只保留了胸罩。昨日中午,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胸罩和四件洗过的衣物。
    警方检查胸罩
    昨日早晨7点48分,邓玉娇母亲张树梅致电本报记者,语气急促:“我找不到律师了。”她说。
    记者获悉,21日晚上11点左右,在向巴东县刑警大队、检察院报案后,两名律师从宾馆退房。早上,张树梅夫妇从野三关赶回县城时,发现律师电话关机。律师夏楠对此的解释是,他们没有失踪,只是睡觉时关了手机。
    张树梅说,21日中午,她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让她回镇上配合警方写材料。警方询问了邓玉娇服用什么药?还剩多少?在哪家医院治疗过?并登记了邓提包里的物品,“整个过程都有登记和拍照。”
    21日下午,律师爆出邓玉娇受到性侵犯的“关键证据”,但张树梅只保存了女儿的胸罩,T恤、长裤、丝袜和内裤当晚已被她清洗。
    为何律师称女儿留下的衣物是证据,她却洗掉衣服?张树梅表示,邓玉娇送到医院后,她曾前去替女儿洗澡,但在洗澡时把内裤和胸罩等衣物泡湿了。她把这些衣物带回家卷成一团扔在了洗手间,把胸罩挂了起来。21日当晚她回家后,发现这堆衣服已经发臭了,于是就把它们洗了,只剩下挂着的胸罩。
    在胸罩上,张树梅发现了类似血迹的红点。她说,“警方没有收走这些物证”,警方甚至不知道这些关键证据的存在。在回巴东县城途中,大支坪镇派出所民警赶上来询问“胸罩的事”,张树梅才拿出来。并且经过辨认后,她认为胸罩上的红点只是沾染了其它衣服的颜色,并非“血迹”。调查完证物后,警方将胸罩归还给了张树梅。
    律师被砍是谣言
    对律师当日的言行,张树梅表示,他们“太激动了,”她强调,“律师是我请的,同时我也会配合警方的调查,”她说,从来没有遭到警方的胁迫。
    由于委托人与律师之间自21日后,有一天没有见面,也没电话联系,律师一度怀疑“揣有重要物证的张树梅已被警方控制”。而记者获悉,昨日上午,张树梅一直在巴东县武装部大楼接受湖北省公安厅领导的会见。守在大院里的丈夫谭支波告诉记者,妻子在楼上与领导会见,一切正常。
    不仅仅是委托人和律师之间存在沟通问题,互联网上也谣言四起。有消息称:昨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两名律师遭身份不明的十多人砍伤并送至医院。事实上,整个上午律师和记者都在武装部大院内。
    中午时分,在巴东县武装部宾馆,巴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平、巴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巴东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作为见证,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除了胸罩,还有其余四件已被张树梅清洗过的衣物。
    焦点
    律师夏霖:实施性侵者不是邓贵大
    21日,律师夏霖对媒体公布了邓玉娇受到性侵害的“关键证据”,即胸罩和内衣。“她明确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这个证据足可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至于性侵犯现场在哪?受到谁的性侵害,以及性侵害程度如何?律师夏霖当日没有回答。
    官方指责律师违规
    “5·10”案中,邓玉娇刺死邓贵大的“第一现场”在休息室,而整个过程中,有两名服务员在场。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表示: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欧阳开平认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两个“第一现场”?
    昨日,律师夏霖否认了邓玉娇在休息室受到性侵害,“性侵犯的第一现场在水疗室”,而对邓玉娇实施性侵犯的也不是邓贵大,应该是黄德智。
    这表明,从公安机关和律师的角度来看,5月10日当天存在两个“第一现场”,即:休息室是公安机关侦破邓贵大被杀的“第一现场”;而水疗室是律师取证的邓玉娇受到性侵犯的“第一现场”。
    记者获悉,“邓玉娇案”目前已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而案件仍处在侦办阶段,尚未终结。本报记者 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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