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人物 >> 传媒人物 >> 新闻人物 >> 文章正文

方力申告《忽然1周》诽谤 不实文章损害形象
作者:佚名     来源:和讯传媒     更新时间:2008-10-6 9:31:13

  形象健康的艺人方力申3日入禀控告壹传媒旗下刊物《忽然1周》,指对方早前刊登一篇题为《清迈断正方力申入金鱼缸》的文章中涉嫌诽谤他。文中内容声称方在泰国出外景期间,与工作人员及助手到当地骨场流连,并在当地购买翻版影碟。方力申指文章内容失实含诽谤成分,并令他的形象受损,因而到高等法院起诉,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该刊物再作相关言论,并要就他的损失作出惩罚性赔偿,但没有表明金额。

  原告方力申,三名被告分别是忽然1周有限公司、该杂志总编辑李永康及印刷商百乐门印刷有限公司。

  有关报道毫无根据

  对于公司替他入禀一事,方力申表示:“事件交给了律师处理,不便回应。”至于他所属的经理人公司“金牌大风”,发言人陈小姐表示,公司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是要为方力申讨还一个清白。

  入禀状称,在今年七月十一日出版的《忽然1周》第六百七十六期,其中有一篇《清迈断正方力申入金鱼缸》的报道,原告称该文章内容煽情,声称他在当地召妓及购买翻版影碟。

  原告称有关报道将他塑造成行为不道德及伪君子般的形象,又称原告父亲及弟弟曾为此事有所争执等,均是毫无根据的,原告称有关报道严重伤害其形象及声誉。

  原告称曾向该刊物记者澄清,当日并未召妓或买翻版碟,又在今年七月廿一日,发律师信要求被告一方澄清及道歉,但被告没有回应,并继续在该刊物网上刊登有关文章。原告因而入禀法院申请禁制被告再发放诽谤言论,并向被告索取惩罚性赔偿。

  有“飞鱼王子”之称的方力申,曾经是香港游泳代表队成员,早前还担任奥运会香港区的其中一名火炬手,形象健康。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林志玲状告《壹周刊》闯私宅拍摄兼诽谤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北京晨报》
社长 郭坦

奥运会上"做文章"
《新世纪周刊》
总编刘丰

有选择的信息才有价值
凤凰新媒体 CEO 刘爽
视频网站版权混乱
通用电气(GE)中国
公关传播总监 李国威

通用电气(GE)如何打好奥运宣传战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
Copyright 2005 - 2008 www.medialead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媒领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59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