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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选不需书号费用低廉 人人能出"书"?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7-9-30 9:30:49

  印客,也称IN客,它以互联网为沟通、联系渠道,把网民所写的、画的、摘录的任何文字和图片变成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个性化印刷品,有的还提供网上销售服务。

  有没有想过印着你的名字的印品会是什么样的呢?来“印客”吧,享受印书的快乐,15.5元就能帮你圆一个“作家”梦……这是一家印客网站打出的广告。

  没有书号、刊号、出版单位的束缚,借助网络数码科技的私人印书活动正在成为新的时尚,这就是“印客”。甫一出现,印客迅速成为网络“新宠”,并入选前不久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汉语新词语选目。

  没有门槛,轻松实现出书梦

  “想一想,捧着一本你自己写的书、送爱人一本你和她的爱情画册、给父母一本孩子的台历……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感觉,作品的每一页,都浸润着你的创意和思想。”点击国内最早的印客网站“印客网”,一段令人怦然心动的广告词跃入眼帘。

  此类网站的兴起,是伴随着快印设备的印刷成本大幅下降产生的。印客网站印书一般一本起订,一本100页、十来万字的书仅需28至50元。有些网站甚至打出了15.5元的最低价格。而印客内容也包罗万象,小说文集、个人传记、旅行日记、博客文集、管理心得、宝宝日记、家庭菜谱,不一而足,外形上,这些印品与市场上销售的书籍没什么区别。

  内容自选,费用低廉,却没有传统的印刷出版中繁琐程序和对内容的严格要求,使得印客网站受到很多网友追捧。网友ikat说,出书一直是他的梦想,然而向传统媒体投稿一直都未能受到赏识。现在,以能承受的价格把自己的文字印成一本书,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在各种印客论坛上,印客们刚出炉的处女作随处可见。

  “西红柿、黄瓜往桌子上一扔,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番,还未等我拉开架式,电话响了:走啊,哥们儿,饭店的干活!”——“这是一部反映北方小城里青年男女生活与爱情的散文集。”“我的幼年时期、成长、转战商海、意外的收获、大转折、腾飞、后记”——“这是本人从商10多年的心得体会。”“破茧前的魔怔,解读双子星的悲哀……”——“这是一本高三学子亲笔记录的文字。”

  据工作人员介绍,很多人开始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提出要求印刷,但大多数人在拿到成品后都会要求加印送人。其中以印刷个人文集居多,一位70多岁的老人还曾上门咨询过,想出一本回忆录留给子孙。

  “对于那些怀揣着出书梦想的人来说,这种几乎没有门槛的方式无疑是颇具吸引力。”有关专家说。

  法律擦边球,网友褒贬不一

  印客的出现,让网友们尝到了“人人都能出书”的甜头,也引来了不少争议。有的网友认为,“印客的出现,使出书‘飞入寻常百姓家’,很有前途。”有的认为,“当人人都可以出书的时候,这件事本身已经没什么意思了。就跟垃圾短信一样。”

  有专家表示,“由于目前我国在网上销售书籍的问题上,还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互联网上的印刷品交易行为比较复杂,因此目前这些网络印刷活动可以说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他们认为,印客至少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没有书号,涉嫌非法出版物;个人文集印刷的成品,再由网站在网上进行代售,涉嫌公开销售非法出版物;另外,印客个人的隐私保护也存在漏洞。

  针对印客缺乏有效法律规范的现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利用互联网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通知》,这让很多人对印客这一新生事物的前途喜忧参半。有人表示,尽管这是净化网络印刷经营活动的好举措,但有了“许可证”,不再能“想印就印”,印客还能满足网友们彰显个性的需要吗?

  对此,“印客”网站表示,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再从事个人文集等图书方面的印刷。有印客网站的工作人员说,网站印的“书”都只是小规模的“读物”,并且网站只提供印刷服务,供网友留做纪念或者赠送亲友,利润并不高。“目前网站正处于推广阶段,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了解网站所提供的服务。现在我们已经转向一些茶杯和T恤衫的个性化印刷。”原来以印书为主业的“印客”网站,正在转型印制纪念品。

  “印客的迅猛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人性化满足的同时,也在颠覆传统印刷出版模式,挑战着既有法律法规的底线。如何有效监管和规范网络出版经营活动,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以研究。”专家表示。(吕绍刚)

  9月30日前

  印客类网站须办理许可证(延伸阅读)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信息产业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颁布了旨在整顿印客网站的《关于规范利用互联网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后印客类网站在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时,不得接受无出版单位、书号、刊号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的个人小说、文集、博客书等业务,禁止印刷非法出版物。

  通知指出,印客类网站直接提供经营性排版、制版、印刷和装订服务的,属于印刷经营活动,应事先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所有印客类网站应于9月30日以前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从事违法印刷经营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进行行政处罚。此外,“印客”类网站将个人小说、文集等数字化作品登载在网站上,提供在线浏览、阅读或下载服务的,须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该类网站须在经营场所和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公示《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法律专家表示,通知的发布,必然带来印客类网站的“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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