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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遭央视电影频道等起诉其盗播 反盗版联盟瓦解
作者:佚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09-11-18 9:17:50

  围绕视频网站及其内容版权的纠纷,最近闹得沸沸扬扬。11月17日,视频网站优朋普乐状告优酷网存储与播放海量未经许可的视频文件一案开庭,同被列为被告的,还有优酷的广告主可口可乐。也就在同一天,和优朋普乐同为反盗版联盟盟友的搜狐,却遭到5家视频机构起诉。

    “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由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和华夏视联等4家共同发起,联合国内110家互联网视频版权各权利方共同创建,9月15日在北京启动,呼吁网络视频网站不传播未经合法授权的视频作品等。

  记者获悉,提起诉讼的5家机构有央视电影频道、网尚、迅雷等。业内人士表示,“反盗版联盟因盗版被起诉,以及盟友之间相互揭底,意味着该联盟已经瓦解。”

  放弃起诉可口可乐

  11月17日,专程从上海赶到北京的可口可乐代表律师有些郁闷。

  原告优朋普乐代表律师不仅迟到半个小时到庭,还因未得到委托方优朋普乐的授权,不得不临时放弃起诉可口可乐,这让一大早就赶到法庭的两位可口可乐律师只得在一边旁听。

  “我们觉得这(优朋普乐现场放弃起诉可口可乐)并非偶然,毕竟原告委托了一个专业律师,应该对基本流程详实了解才对。”优酷代表律师说。

  现场旁听人士分析,起诉视频网站客户本身就不符合逻辑,更像一场炒作,“所以最后选择不起诉,也是可以‘领会’的。”

  今年9月,以搜狐、优朋普乐为首的“反盗版联盟”诉优酷网涉嫌多起盗版,因可口可乐公司旗下品牌“美之源”在优酷视频中投放广告,也被反盗版联盟起诉共同侵权。反盗版联盟律师解释,由于在优酷视频中多次反复出现的“美汁源”广告,可口可乐公司与优酷应共同承担68万元的侵权责任。

  被反指“非法引进”

  在庭审中,优朋普乐委托律师针对优酷网上47部电影提起诉讼。优朋普乐认为,其拥有多部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优酷网存储与播放海量未经许可的视频文件,使一般公众可以在优酷网在线或下载播放这些视频。这些视频作品中附有大量商业广告,优酷网可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优酷网委托律师认为,优朋普乐起诉优酷网所涉及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电影题材几乎都是色情、血腥、科幻等类型影片,属于在内地禁止传播的作品。优酷网委托律师表示,“优酷网已经对上述影片进行删除,并不存在任何赔偿经济损失问题。”

  同时,优酷方面还认为,优朋普乐公司引进的涉案45部电影,均没有经过任何行政部门的审批,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这45部电影属于在内地禁止传播的作品。

  “优朋普乐没有提供涉案影视剧的政府批文和公映许可证等合法批准文件,无法证明相应的作品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查,因此,优朋普乐公司违反了中国关于电影进口须经许可的强制性规定。”优酷方面称。

  对于优酷网的质疑,优朋普乐方面并未向本报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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