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日前建议,随着劳动效率和生活节奏的变化,实行了48年的8小时工作制应按工种实行“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这一建议在受到网友热捧的同时,也“惨遭”业内专家的“泼冷水”。
姒健敏建议,应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按大的工作种类(政府和国家事业单位;校、研机构、金融和医院;企业和商业;工、矿、农业;文娱、服务业等)、工作性质和内容(领导机关和具体工作部门)、工作需要(单位和社会),提出每天6小时工作的具体建议方案并通过媒体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新浪网的调查显示,参与投票的5万余人中,超过7成的网友认为实施6小时工作制“对个人健康、企业发展、城市交通都有好处”。
有意思的是,尽管7成投票者赞成缩短工时,但其中近一半的网友留言都认为该建议有些“脱离实际”,“8小时工作制尚且保证不了,半夜还经常得加班。6小时工作制也就是对机关单位可行,对企业员工来说完全是空中楼阁。”
批评一个建议、质疑一个建议、否定一个建议,那是很容易的;然而,要提出一个建议,可不容易。所以,我要说:不要轻易否定一个郑重提出的建议,是非臧否,都需实践的最终检验。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3月19日《浙江日报》)。这个建议一曝光,立刻引起强烈反响,门户网站腾讯在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网友跟帖评论已经逼近1万8千条,可见关注的热度
我国从1960年开始实行8小时工作制,至今已历时48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3月19日《浙江日报》)
实行6小时工作制,虽是个人倡议,亦属建议阶段,但激起众人热议。公众对6小时工作制的力挺,实则凸显了简单的现实命题----对背离法理的加班文化的厌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渴望。
休息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表面看来,姒健敏的建议实质是主张进一步扩大我国公民的休息权,按理说这应该是“万民同乐”的事情。然而,在目前的社会现实下,这种建议有多少实际意义却值得商榷。
难道我们已经跑步进入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休闲社会?每周只要工作30小时,然后就可以安享其他的闲暇时光?然而,细究起来就会发现,在中国当前的现实情况下,连8小时工作制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什么6小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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