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聚焦 >> 国际瞭望 >> 文章正文

他们关心西藏的人权吗?
作者:丁刚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8-3-28 9:50:45

  1991年从福建来拉萨开店的傅超英哭诉自己的店铺被不法分子洗劫一空的经历(3月16日摄)。 3月14日,拉萨发生不法分子打砸抢烧事件,18名无辜群众的生命被夺走,382名群众的人身受到伤害,几百家店铺被砸、被烧。生活在拉萨的人们经历了这场惨剧后,愤怒地控诉这场发生在拉萨城里、公然践踏人类文明的暴行。

  某些西方人士总是热衷于装扮成全球人权领袖,在他们看来,这个世界上什么是尊重人权、什么是侵犯人权,都应当按他们的标准来划线。在拉萨发生了打砸抢烧暴力事件之后,一些西方人士就装扮成人权卫士,他们像以往一样指责中国,硬是要把暴力事件说成是“和平示威”、“维护人权”。

  这些西方人士真的是在关心西藏的人权吗?最近几天,从一些有良知的西方记者比较客观的报道来看,拉萨发生的事件根本就不是什么“和平示威”,而是破坏人权的暴力犯罪。加拿大《多伦多星报》发表长篇文章对加拿大游客现场目击西藏拉萨发生的暴力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报道说,19岁的肯伍德亲眼目睹了暴徒袭击行人的过程,其中包括一名骑摩托车的年轻人可能被活活打死的过程。英国《泰晤士报》3月19日发表题为《游客讲述对西藏骚乱的震惊和恐惧》的文章,称离开西藏的游客对骚乱感到恐惧和震惊,特别是他们看到“号叫”的暴徒用石块攻击过路的行人时。

  试问,世界上有哪个国家能把这样光天化日之下的暴行说成是“和平示威”呢?暴力犯罪就是暴力犯罪,绝不会因为某些西方人士的涂抹就变成了“和平示威”。

  长期以来,西方某些人士表面上总是装出一副十分关心西藏发展和西藏人权的样子,但实际上,他们却是戴着有色眼镜在看西藏,他们根本不了解,甚至也不愿意了解西藏的现实。对中央政府为西藏建学校、建医院、修铁路,帮助西藏人民发展经济的举措视而不见,甚至还攻击这是对西藏文化、人权的破坏,他们惯用双重标准来妖魔化中国。

  比如,青藏铁路通车是件举世瞩目的大事。铁路的开通曾在西方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的历史书上称“铁路在美国历史上书写了一页新篇章”。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铁路的作用更不容低估,西方人士对这一点也十分清楚。直到今天,他们在介绍印度时,还常常会提及当年英国殖民者修建的铁路。一家英国报纸就有这样的描述:“从广义上说,铁路给了印度团结的感觉。”但是,铁路修在中国,似乎就变了。在青藏铁路开通时,《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借所谓“西藏和西方批评人士”的话,称这条铁路“牺牲了藏族人民的利益换取了汉族人的利益”。英国广播公司的网站也运用同样的“技巧”,借“批评人士”之口说,“耗费42亿美元的青藏铁路是北京破坏西藏文化的一部分。北京鼓励汉人迁入西藏,同化藏人”,并煞有介事地要就这个题目展开讨论。

  为什么同样是铁路,在美国就是“工业化的奇迹”,在印度是“造福于人民”,而到了中国就变成了“对藏族文化的破坏”呢?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无论是西方媒体对青藏铁路的评论,还是这一次他们把暴力事件说成是“和平示威”,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极其阴暗的心理。历史车轮已经驶入了21世纪,可这些人的心态似乎仍然停留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对新中国的敌视中,总是想借西藏问题来达到政治目的。而这次西方某些人士对拉萨发生的暴力事件的恶意解读,再一次暴露出,他们关心的根本不是什么西藏的人权,而是借题发挥,意在抹黑中国,削弱中国,遏制中国。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拉萨近170名参与打砸抢烧事件人员投案自首
西藏拉萨抓捕24名打砸抢烧暴徒
西藏骚乱与舆论帝国主义
阳光下的罪恶:拉萨打砸抢烧事件真相
第十一世班禅谴责极少数人在拉萨制造骚乱
西藏高法、检察院、公安厅第一号通告
61名武警在拉萨平暴中受伤
张庆黎赶回拉萨 称为维护稳定作坚决斗争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微软公关总经理 陈然峰
微软:企业公民建设理念 共赢思维下的商业策略
英特尔公关总监 张怡璠
英特尔公关策略:我们如何为媒体量身定制新闻
谁来约束野蛮导师 期刊研究所所长 李频
追求本真梦想 期刊的核心竞争力是思想的穿透力
谁来约束野蛮导师 IBM公关总监 徐斯霖
抛弃“跨国公司” IBM全球整合转型下的传播策略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
Copyright 2005 - 2008 www.medialead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媒领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59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