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
2008年9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因“毒奶粉”事件引咎辞职。这是“毒奶粉”事件曝光后第一位被问责的部级官员。
这一天,距离9月9日媒体首次报道“甘肃14名婴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同患肾结石”时隔13天。短短两周内,“毒奶粉”事件迅速蔓延全国,波及世界。随着真相不断被揭露,事态之严重、进展之迅速、问题之复杂,超出常人的想象。截至9月21日上午8时,全国因食用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导致住院的婴幼儿1万余人,官方确认四例患儿死亡。卫生部称,经流行病学调查,这些婴幼儿基本上与食用三鹿牌奶粉有关。
问题并不限于三鹿一家企业。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全国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抽检结果,被抽检的百余家奶粉企业中,有22家企业69批次产品均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伊利、蒙牛、雅士利、圣元、南山等国内知名企业均未幸免。
问题也不仅限于奶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结果,蒙牛、伊利、光明三大品牌的部分批次产品中均检出三聚氰胺。中国香港的食品安全中心,则相继在地内相关企业生产的雪糕、奶糖、蛋糕中检测出三聚氰胺;新加坡农业粮食与兽医局,亦从中国上海进口的“大白兔”奶糖中检测出三聚氰胺。
这甚至也不是三聚氰胺首次为祸社会。2007年,中国大陆出口的宠物饲料被检测出含有三聚氰胺,导致相关进口国的猫狗等死亡,一度在海外引发风波。遗憾的是,相关政府部门“亡羊”却未“补牢”,未对三聚氰胺严加控制,致使一年后中国的婴幼儿受到了三聚氰胺的残害。
一时之间人人自危,国产奶制品无人问津,世界各地纷纷出台措施,严查中国大陆出口的所有奶产品。中国奶制品行业面临全面危机。
回顾中国的食品安全,以及同样为人所关注的药品安全,近年来大事迭出。2003年“海城豆奶事件”、2004年阜阳“大头奶粉事件”、2005年“苏丹红事件”、2006年“瘦肉精事件”,以及2005年“齐二药”假药事件、2006年“欣弗事件”、2007年“佰易事件”等,俱令世人震惊。
每一次事件发生后都会有责任追究,也会有教训总结,乃至主责食品、药品监管的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于2007年7月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法院执行死刑,不可不谓当局体察民意之深、解决问题心情之切。然而,“运动式”的打击、贪官的覆灭,并没有堵住食品药品的安全漏洞。直至此次“毒奶粉”事件以更为悲剧性的面目呈现,残酷地侵蚀和打击着人们对于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
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在此次“毒奶粉”事件中,采取了前所未有的严厉手段,处理方式也较以前公开透明。不仅中国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下台,包括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在内的诸多河北地方官员,以及河北三鹿集团公司董事长田文华等大小一干人士亦被免职;因三鹿集团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田文华作为直接责任人被刑拘。各地警方也迅速抓捕了数十名涉嫌非法销售、添加三聚氰胺的犯罪嫌疑人。与此同步,国务院于9月18日决定废止施行了八年多的食品质量免检制度。
历史经验已经一再证明,雷霆万钧的行政手段,至多威慑于一时,并不能收效于久远;中国监管制度,已经到了一个不得不重新审视和重建的时刻。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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