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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名记者山西争领“矿难封口费”
作者:佚名     来源:财经     更新时间:2008-10-30 9:15:03

  调查组查明,共涉及23家媒体,其中仅两人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

  10月29日下午,山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真假记者在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领取“封口费”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通报称,仅9月24日、25日两天,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领取“封口费”,其中两人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发布会未通报具体封口费金额和全部涉及媒体名单。

  2008年9月20日,位于山西洪洞县堤村乡干河村的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死亡矿工一人。死者名叫吉新红,41岁,洪洞县曲亭镇北柏村人,培训合格证号MK20080636。事故发生后,霍宝干河煤矿公司没有上报事故,对死亡矿工做出赔付并于9月22日安葬。

  事后不断有记者前往采访,领取“封口费”。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锐锋介绍,经初步调查,以采访名义登记的人员中,只有少数是记者或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多数是假冒新闻单位的人员。

  据官方通报,煤矿提供给调查组的情况称,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共有六家媒体或与媒体有关的单位、个人与该矿发生财务往来,该矿共支付12.57万元。调查组确认其中一笔系一人假借媒体之名涉嫌诈骗,现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另五笔财务往来款项是否合法合规,正在加紧调查。

  另外,矿方人员反映,个别来矿采访人员由于路况不熟,在途中耽搁时间太久,车内汽油不够,要求帮助解决加油问题。由于霍宝干河煤矿公司没有加油站,该矿工作人员就向他们每人支付了300至500元不等的加油费,共计1900元。此事正由有关部门继续深入调查。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员告诉《财经》记者,总计有多少家媒体参与此次领取“封口费”,金额总计有多少,目前尚未调查清楚。

  据《财经》记者了解,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不断有“记者”去该矿领取“封口费”,据霍宝干河煤矿公司原办公室主任李国良称,大约共有四五十人领取了封口费。其中包括两家很有影响力,总部分别位于北京和香港的电视台记者。

  李锐锋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调查处理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李锐锋表示,将严肃处理这次事件中的违规违法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人。山西省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将以这次事件的调查处理为契机,严厉打击山西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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