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尽管版式差不多,但内容不堪入目。”近日,本报接到市民投诉,反映夹在报纸的一页“新闻晚刊”让人看不懂,没有一则新闻不说,上面反而挤满了各种广告。经过记者调查,发现这份所谓的“新闻晚刊”就是一张非法夹页广告,希望知情市民提供有效信息,打击这些扰民的非法广告。
拿着“新闻晚刊”,读者张先生有些愤怒,这是他本月第7次收到同样的一份非法夹页广告。家住剑河路的张先生告诉记者,非法夹页广告出现在本月初,起先是一周投放一次,但最近投放频率越来越密集,上周仅5天内,张先生就从邮箱内取出了3份非法夹页广告。
记者看到,这份“新闻晚刊”套用了本报的报头和版式,还标注了责任编辑的名字,试图蒙混过关。仔细一看,这张“新闻晚刊”是一张纯粹的广告,薄薄的一张报纸上“挤”下了数十个药品的信息。
记者在张先生所住小区内了解到,几乎所有本报订户家中,都收到过类似的非法夹页广告。“都是药物广告,有些内容十分露骨,对孩子影响不好。”六旬老人余阿姨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随后,记者试着拨打了非法夹页广告上的一通“激情热线”,一位自称“医药指导师”的男性接起了电话,当记者问起非法夹页广告的来历,这名“医药指导师”显得十分慌张。“是别人上门推销的,我们这里只是卖药。”说完,他匆忙挂上了电话,随后记者试着多次拨打电话,但对方却一直处于忙线状态。
“按街区收费,夹页广告收费并不算高,但防不胜防。”从事广告经营的徐燕告诉记者,从事非法夹页广告投放的也是一条流水线,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从洽谈业务、外夹报纸,到投放邮箱,都有专人来操作。
据知情者透露,由于没有多少成本,非法夹页广告收费也低,往往是按照一处街道或一个发行点来收费,投放一处非法夹页广告,收费在2000元左右。
徐燕表示,操作非法夹页广告投放的老板,一般不会轻易露面,在外面拉生意的往往是“过河小卒”,只有等支付货款时,真正的老板才会出现,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非法夹页广告的经营特点,适时制定措施,将非法夹页广告的窝点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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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完成《本市报纸夹页广告状况调查报告》,并作出了“依靠立法来解决”的基本判断。
上海市拟扩大禁止出版物发行中附送非法宣传资料的范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中,除了禁止发行、附送宣传教辅材料、期刊或丛书等非法出版物宣传资料外,对含有虚假宣传和淫秽内容的减肥、医疗、药品广告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宣传资料也在禁止之列,违法者拟最高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