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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既要反知识侵权 也要反垄断
作者:佚名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8-10-22 8:52:07

  微软已经开始启动的Windows、Office用户正版验证计划,再次搅得舆论沸腾,安装盗版软件的用户一边忐忑不安地担心“黑屏”,一边说微软是“黑客”、“版权暴力”。亦有电脑高手针锋相对,忙着寻找破解招数,也有黑客利用此机会传播病毒。

  坊间如此情绪,固然可以解释为利益趋向所致。但微软之举,确实触及了许多有待探讨的法律问题。比如,已有律师向公安部举报微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再比如,追究盗版软件使用行为是否应当有一个时限,而不是具有无限期的追溯力?还有,打击盗版,是否应当由执法部门通过行政、司法等正当途径进行,微软自行开展的惩罚行动是否具有正当性?

  耐人寻味的是,微软进入中国市场10多年来,客观上成功“驱赶”了其他竞争对手,在电脑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市场成就了老大地位。有了这些前因,微软此次突施冷箭,其时机、方式等都招致很多用户反感。

  微软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是其权利。但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才能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或者说,如何才能划清知识产权合理使用与滥用的界限?

  保护知识产权,是人类社会的共识。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演变,人们也认识到,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或滥用也是需要正视的问题。微软之所以能够对正版软件定价权一言九鼎,在反盗版问题上霸气十足,归根结底还在于它已经获得了隐性的垄断地位。也正由此,要警惕其知识产权异化成“知识霸权”的危险。

  事实上,微软在中国市场已经留下了一些垄断记录。1997年,为了挤垮国产软件金山WPS,微软以97元超低价推出Word97版本,涉嫌掠夺性定价;微软不顾中国人承受能力所开出的Windows高价码,涉嫌价格歧视;微软公司捆绑销售聊天软件MSN时,又限制了国产的网易泡泡等聊天工具的发展……以至中国IT界有人愤而著书《起来,挑战微软“霸权”》,发出了抗议“微软帝国”的声音。

  正因为知识产权本身存在着权利滥用的问题,因此需要《反垄断法》等法律作出一定的利益平衡。但由于反垄断等法律制度曾在我国长期缺乏,因此无法有效规制“知识霸权”现象。比如,早在1998年,微软就在美国本土被司法部提起反垄断诉讼,在欧洲市场也因捆绑销售等行为被处巨额罚单,但在中国市场却一直“平安无事”。

  去年8月,我国出台了《反垄断法》,并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反垄断法》在强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已经明确将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列为反垄断对象。从目前的情形看,需要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领域的限制竞争问题作出细则性规定,或者参照美国、日本、欧盟的做法,发布相应的行为指南。

  既要反知识侵权,又要反垄断———只有达成这样的共识,才能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否则,在微软挑起的这场“黑屏”风波中,中国消费者难免受伤,微软也未必会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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