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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化腾:腾讯看走眼的很多 不止YouTube
作者:骆轶航     来源:环球企业家     更新时间:2008-1-10 14:25:44

  拥有7亿多用户和300多个互联网产品的马化腾如何在多元化的急速扩张中掌控航向,超越“跟风者”的形象,并构建一个世界上前所未有庞大的Web2.0帝国?(也许,最了解他的人是李彦宏)

  2005年秋天,马化腾收到来自大洋彼岸的一封邮件。发件人是他的同事、长期被派驻在美国的腾讯国际业务高级执行副总裁网大为。在这封邮件中,网大为推荐马化腾关注一个用FlashVideo技术制作的视频网站——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任何用户都可以向上传输个人制作或收藏的视频文件,把它们分享给别人。而且,它正日益流行,已拥有上千万人次的访问者。网大为提醒马化腾:这个视频网站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商业模式,如果我们下定决心收购,哪怕只是投资它的话,未来都可能是一笔真正划算的买卖。

  考虑良久,马化腾和他的高层团队以“看不懂”为由,放弃了投资。一年后,2006年10月,这家腾讯错过的分享视频网站以16.5亿美元卖给了Google。如人们所知道的那样,它是YouTube。

  “我们走眼的很多啦”,在2007年11月底接受《环球企业家》专访时,马化腾谈起这次错过,语气倒是颇为轻松:“这家公司在美国,我们能感受的不太多,也不能怪我们吧?而且就是美国也有很多人看不准。MySpace、YouTube和Facebook这些都是很多VC看不上眼的。”至少表面看来,37岁的马正处在一种前所未有的“松弛感”中。比起2006年2月接受本刊采访时,他明显的胖了。在他宽大的书桌上,并没有任何与名人政要的合影,仅有的几个镜框里,放着其一岁半的儿子的照片。即使最高时拥有150亿美元市值的腾讯,已经让出了其香港股市互联网公司龙头的位置,马也并不打算立即展开一场公司大变革:“我挺反感生硬改变的,很多路都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

  但在骨子里,马化腾从未停止改变:多年来,他的竞争力来自于坚信“事缓则圆”的渐进革命。这家在创立的前六年都被行业严重低估的公司,不声不响地获得7亿多注册用户,并做出了300多款产品。而此刻,他还有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宏大设想:把即时通讯、个人空间、视频、音乐等功能真正地串起来,构成一个“真正Web2.0社区”。谁将成为他下一个“学习”的样板?他毫不掩饰那个足以令很多人会心一笑的答案:Facebook。另一个相对微小的变化是,这一年多来,马开始了与美国网络业的直接交往,他能列举出的新朋友包括Paypal创始人麦克斯·拉夫琴(MaxLevchin)及hotornot.com的创始人詹姆斯·洪(JamesHong)。要知道,无论是前者新创办的公司Slide,还是后者的交友网站HotorNot,其创新程度和看似并不明朗的前景,恐怕并不亚于当年的YouTube。

  “我们现在的思路会好一点,也在考虑在国外做一些投资,包括一些游戏运营商和开发公司,”马化腾说,“但那些和商业模式不是直接挂钩的很多新事物,坦率地说,还是看不太准。”

  探索者

  关于腾讯,一个最为清晰的趋势是:它几乎参与到了中国网络业的各个方面,且在诸多领域取得了压倒性优势。坊间的一则玩笑似乎颇可回味:“过几年,腾讯该出操作系统了,微软都为它汗颜了。装腾讯Windows,上网用TT,聊天用QQ,下载用旋风,博客用QQ空间,棋牌用QQ游戏,看电影用腾讯影音,办公用腾讯Office,娱乐玩腾讯的网游,什么虚拟机,优化软件,系统工具,多媒体工具,腾讯一并拿下。”

  更富戏剧性的是,近两年的互联网创业者在吸引风险投资的过程中,会被更为频繁地追究一个问题:“如果腾讯进入了你所在的领域,你怎么办?”在这个问题前,有足够底气的人毕竟凤毛麟角。于是必须回到几个根本问题上:腾讯为什么能牢牢地踞守在中国互联网版图上的几乎每一块地盘,并令诸多对手心生畏惧?或者说,PonyMa(马化腾的英文名)为什么并没有成为onetrickpony(只会一种技能的小马驹)?他驾驭腾讯的300多个互联网产品(未来显然会更多),需要一个怎样的基本逻辑和方法?极容易导出两个简单的论断。其一是所谓QQ的“用户黏性”:无论涉足哪个领域,QQ忠实用户的顺势迁移都会转化为庞大的流量和潜在的现金流。其二是“模仿者”定律:腾讯并不致力于成为任何一个领域的创新者,它看到什么产品好就去模仿,以此不断地延展产品线,再利用QQ的平台获得用户。廓清第一个误读并非难事:越是庞大的用户规模,就越难以让用户为某一产品批量迁移——如果缺乏对用户体验的统筹管理,臃肿的产品还会导致更多用户的背弃。而解读第二个问题,人们必须弄清楚的是:模仿对腾讯意味着什么?需要指出,在长达10多年的中国互联网历史上,腾讯几乎是唯一没有成长“模板”可供参照的公司:不同于新浪模仿雅虎、百度跟随Google、盛大充分吸收韩国网游的运营模式,腾讯早期模仿的ICQ从未能创造出一种成功的商业模式。

  这就让腾讯的创业团队注定成为中国互联网生态圈中真正的“探索者”。尽管因为没有模仿对象而让融资变得艰难,但“无蓝图”也意味着无束缚,不必按照任何一种模式设计自己的成长路径。

  取法乎韩

  一个易被忽视的事实是,为了活下去,腾讯向外寻求借鉴时,就从未拘泥于热门概念频出的美国市场,而是对各种可能性都进行了尝试。结果是,韩国成为了其长期稳定的学习对象。

  对此,马化腾的解释是:“在美国的环境中,任何互联网上的应用都是按广告模式收费的,在中国没有几年甚至十几年做不到。韩国不一样,韩国的增值服务非常发达。你必须要实事求是学习人家”——作为1990年代末期中国互联网创业公司中最难融资者,腾讯的确比其同行更“实事求是”。

  腾讯与韩国模式的最早遭遇,是2002年11月。赴韩国考察当地互联网生态的一名腾讯员工在返回深圳后,向包括马化腾在内的管理团队大力推荐了“Avatar游戏”,即在网络游戏中销售用户的虚拟形象。据说,马化腾最初对此并不乐观,他提出了一系列质疑,但最终同意用一周时间完成开发。这种日后被称为“虚拟增值业务”的系列产品,目前已为腾讯带来70%以上的收入。不仅如此,它为腾讯带来了一种竞争手段。比如,当腾讯推出其博客服务QQ空间(Qzone)时,它没有采用新浪、搜狐们惯用的名人博客手段,而是主打一系列虚拟增值产品的填充和装饰,从而使原本以个人文字与图片为主要功能的“QQ空间”成了用户们的另一个秀场,成为国内率先获得盈利的博客产品。然后,它开始反向切入名人博客市场。

  直到今天,马化腾仍时常前往韩国市场考察。2006年9月,腾讯在韩国汉城设立办事处,一方面便于代理韩国的网络游戏,协调员工前来韩国学习观摩游戏开发;另一方面则更为密切地收集韩国的互联网信息。其中一个未被提及的插曲是:2007年8月底,腾讯极为低调地进军韩国游戏市场,并在首尔召开了只有少数韩国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在这样一种讲求踏实的风气下,腾讯的学习可谓广泛:通过模仿和优化ICQ发明了OICQ,借韩国的虚拟增值业务(Avatar)创造了QQ秀,结盟中国移动推出了移动QQ,创建门户qq.com,学新浪做彩铃……但腾讯之所以成为日后的腾讯,更因为它们在每个孤立的“模仿”之间,创造了某种微妙但精确的联系。它让即时通讯软件成为虚拟形象的载体,让虚拟形象进驻个人博客,让彩铃变成在线音乐,然后把音乐存储在网络硬盘上,或通过“种子”发到好友的邮箱里。贯穿在这些不同的产品之中的,是一个模糊而实际的抽象概念:跨界整合。

  “Google也承认它不是第一个做搜索的公司,竞价排名也不是它发明的,Overture早就有了,关键看谁整合得好。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公司有任何一个板块是完全独立自己创建的,都是别人或多或少都尝试过的。”马化腾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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