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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艾滋女"事件 媒体是否在充当帮凶?(图)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传媒     更新时间:2009-10-28 11:47:12

"艾滋女"事件 媒体是否在充当帮凶?

  无辜的闫德利,终于讨回了清白!



  10月24日,在河北省容城县公安局看守所里,闫德利的前男友杨某,终于承认他是事件的始作俑者,“闫德利博客”上“身染艾滋病却故意通过性行为传染”的文章,是他伪造陷害,目的是“让她名誉扫地”、身败名裂。





  可从头到尾,细细想来,“艾滋女”事件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悲剧:

  10月13日,杨某盗用闫德利名字开设了博客,捏造闫德利卖淫、患艾滋病和嫖客发生性行为的博文,以及闫德利的私人生活照片。14日“艾滋女”开博曝光性接触者即见诸报端;报道不加核实,直接引用博文:“我的人生既然已经烂了,那就要烂出名气!”一开始,就把闫德利推向公共舆论的漩涡。

  随后,各种网站贴吧开始转载,至少30余家网站转文、数家报纸刊登,电视台播出,网友们开始热炒,抨击辱骂闫德利。



  不难发现,部分媒体和网络,本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去引导社会舆论的,却在没核实、不明真相的前提下,没去甄别真伪,更没去保护当事人隐私,而是充当了造谣者、诽谤者事实上的“帮凶”。经过大众传播工具的渲染,于是,闫德利的个人不幸和悲剧,升级为一场世人注目的公共事件。闫德利的个人隐私,在全社会目光的关注下,被一点点撕裂、暴晒、展览。我们不知,也无法得知,闫德利的内心是怎样的痛楚和屈辱。



  但众声喧哗的网络,素质良莠不齐的网民,注定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他既能让“周久耕们”无处遁形,也能让“闫德利们”受到屈辱。网络在一次次“立功”的同时,也在不断制造“冤假错案”;一再出现的“网络暴力”,特别是侵犯隐私的“人肉搜索”也曾伤及无辜。



  这种监管,是对网络文化的爱护,更是对每个公民通过网络合法表达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健康网络秩序的维护,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网络服务商和网民等共同努力。从这个事件看,从盗用名义开博到网站一窝蜂转载,都暴露出网络的监管环节还非常薄弱,网站的自律意识还很不够。

  如果不加强网络监管,堵塞大大小小的漏洞,网络利剑今天伤害的是闫德利,下一个“闫德利”,就是你,我,他。

  事件似乎已经了结,但仍未结束。至少有一点,那些转载刊登“闫德利博文”、给她造成巨大伤害,并以此赚取眼球的网站、媒体,应出来向受害者闫德利和读者、网民们道歉,亮出一点担当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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