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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昆建议电台、电视台播出相声应按分钟计次收费
作者:佚名     来源:凤凰网     更新时间:2010-3-4 13:09:20

  姜昆(凤凰网传媒频道配图)

  本报讯“几十年都如此:演一个相声,给了1000元、3000元,5000元,一辈子就属于电台了,这公平吗?故去的演员侯宝林、马季,相声一直在电台、电视台播,版权享有人一分钱没有,这公平吗?”基于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姜昆建议,电台、电视台播相声,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版权规定,按分钟计次收费。

  姜昆称,国务院已公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曲艺等文艺作品,应按分钟计次收费,但迄今自己未见《支付办法》实行。另据姜昆透露,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已与中国曲艺家协会协商,拟成为“维护版权第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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