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9日讯(记者汤红辉实习生何玉娟)今日,《潇湘晨报》度过了她7岁的生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这个特殊的日子给晨报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省消委特别授权潇湘晨报成立消费者维权投诉站,首开全国在媒体设立维权站先河。
“希望潇湘晨报消费者维权站能够很好地利用媒体在社会中的影响力,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和更好地配合全省各级消委解决消费侵权纠纷。”省消委副秘书长刘德良介绍说,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已经在省级、地市级电力、家电、房地产、医药、保险、旅游、食品等十个行业协会建立了消费者维权站,这是湖南消费维权的创举。对此创举,刘德良认为在各行业成立消费者维权站,可以很好地整合消费维权的社会资源,也能更好地落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更好地促进行业自律,“而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对各行业的渗透无疑是最强的,因此我们首开先河在晨报设立了维权站”。
据了解,湖南省消费者维权工作已深入到农村,06年4月在总结以往农村维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了“一会两站”建设,即在农村乡镇建立消费者委员会,在行政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消委指导、社会参与的大维权机制雏形,过去那种农民投诉无门,咨询无助的现象得到改变。这些“一会两站”,一方面加强了消费宣传,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进农家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辨假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另一方面将消费者的申诉和投诉即使调节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