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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媒体刊登艺人裸照 被评不雅罚款3.5万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9-2 11:19:55

  新华网消息据香港明报报道,艺人裸照风波期间,《壹周刊》出版特刊刊登大量“打格”裸照,早前经淫审处覆核后改评为第二类不雅,遭影视处票控。已有18次发布不雅物品定罪纪录的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其代表昨在东区法院认罪,罚款3.5万。

  被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的律师求情说,所刊登的相片皆由网上取得,

  市面也有类似刊物;又指今年2月18日,周刊最初送往淫亵及物品审裁处评级时,原被评为既非淫亵亦非不雅,至4月10日经影视处要求覆核,才改评为不雅物品,他指周刊只属“踩界”的不雅物品。

  案情指《壹周刊》今年2月14日出版的第936期特刊,以“陈冠希淫照风暴全纪录”为题,刊登了93张艺人裸照,虽然女性的性器官以黑格遮盖,但淫审处指内文清晰地描绘相中人裸露的程度和行为,而封面上“淫照”二字引人注目,故评为不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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