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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学生成为“报刊大战”的牺牲品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读书报     更新时间:2008-10-13 9:19:08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金海学校为1至6年级小学生每人每学期代订5份报刊,分别收取52.8元至87.8元不等的费用。一些学生家长表示不解,认为这不仅增加家长负担,还给孩子“增压”。以学校的名义,盖上红彤彤的大印,通知学生家长每人征订5种报刊,名义上是“自愿原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摊派,不订也得订。

  报刊征订,本是邮局的事,学校为何要“越趄代疱”,热衷于爷爷干媳妇的事?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每年近入10月,“报刊大战”便硝烟四起,学校便成了“报刊征订争夺战”的重点对象。

  一些报刊社,为了报刊的发行量,不惜动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他们一是利用各种关系和途径,进行“权力推销”。虽然党报发行的“硬行规定”,但是报刊社可以通过学校的上级和各种关系,打通关节,于是上级有关部门便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层层下达指标,学校在上级的重压下,无奈便采取“指标分解”,转嫁给学生,并打着关心孩子学习的旗号,让学生“自愿”订阅。

  二是报刊社采取高回扣等利益诱惑,学校为其代为推销。有的报刊社作出了一些荒唐的规定,学校老师每推销多少报刊,便可以在报刊上发表多少“论文”,并被聘请为特约记者、特约撰稿人、文章优先发表、稿费从优。在“名利双收”的利益诱惑下,一些学校老师们便不遗余力,千方百计来完成报刊推销任务,从而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

  三是报刊征订成为学校的“生财之道”。如今的一些报刊社发行量萎缩,为了生存便不择手段来增加发行量。于是搞了一些不成文的“潜规则”,采取高额回扣的办法,每推销一份报刊,按50—80%的“提成”回扣(在报刊征订时扣除),这对学校无异于是个很大的利益诱惑。学校通过推销报刊来丰富“小金库”,从中吃“回扣福利”。于是学校竭力推销报刊当然成为他们“最感兴趣的事”。

  学校是神圣的殿堂,教书育人的场所。“传道授业解惑”是为师者的天职,而热衷于推销报刊,就是不务正业的歪门邪道,是利益博弈下的“怪蛋”。强行学生“自愿”征订报刊,实际上是学校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不仅损害了学生的利益,加重了学生家庭的负担,同时有违学校的职业道德。让学生成为“报刊大战”下的无谓牺牲品,不是报刊社“太有才”,而是学校太势利。规范报刊征订管理,严禁乱摊派,不给学生增加精神和经济负担,学校应该带好头。“报刊大战”风起云涌,学校当自觉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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