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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尹:网络媒体作品不算成果?
作者:傅尹     来源:互联网周刊     更新时间:2008-1-23 9:44:13

  年终岁首,正是各地宣传系统进行总结的时候,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奖励优秀作品。但是,一些地方在认定宣传成果的时候,不知是什么原因,把网络媒体的作品排除在外,甚至扩大到职称评定中。有的还在文件中注明:“网络媒体作品不在申报范围。”

  此举自然是挑战网络媒体的权威性和社会性。众所周知,现在是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已成为主要的信息渠道。据新华社1月15日报道:据统计,我国现有报纸1938种、期刊9468种,开办公共广播节目2365套、公共电视节目2983套,具有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资质的网站共187家。这就说明,我国有187家网站具有新闻出版资格,它所刊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版权法保护,其权威性不用质疑。

  网络媒体的社会性也值得刮目相看,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统计,2007年,我国网民总人数已达到2亿,网络媒体的受众面可想而知。目前,新华网、人民网的日均页面浏览量分别增至1.6亿和8000多万。以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为龙头、地方重点新闻网站为骨干、商业网站积极发挥作用的互联网舆论宣传体系在我国初步形成,新闻网站成为网上新闻信息的主要来源。据统计,去年党的十七大期间,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3家主要商业网站日均浏览量保持在3亿左右,网民贴文留言近30万条,创下重大会议活动报道网民关注新纪录。

  可见,从资质角度,从版权角度,网络媒体作品应该具有平面媒体作品的同等价值,决不应该厚此薄彼。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人气指数不错的网络媒体还存在着信誉度不高的问题,从而削弱了它的公信力,于是就出现了网络媒体作品不算成果的现象。

  随意转载,侵权现象普遍;假新闻多,恶意炒作不断;追求点击率,内容猎奇、低级趣味的多;不够尊重作者的劳动价值,大多数具有资质的网站用稿后没有稿费;一些快餐性作品粗糙,语法问题多,错别字多……这些问题不仅有损网络媒体的声誉,而且带来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网络媒体普遍表现出“缺钙”,即自信心不足。由于网络媒体互动性强,网民参与率高,几乎所有的网站都不敢对所登载的内容负责,“不代表本网立场”成为所有网站的大众语言。这样的立场,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和其它媒体一样,你愿意发表出来,就说明你赞同作者的观点,你就表明了你的立场。如果不是这样,网上发个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你也可以不管,因为你已经声明“不代表本网立场”,行吗?说穿了,这是不负责任,怕负责任的表现。

  网络媒体传播信息快,内容丰富,受众面广,具有比平面媒体不可代替的优势。所以说更应该提高版权意识,提高出版质量,提高管理质量,提高权威意识,从而在与其它媒体的竞争中更具公信力,更具权威性。这样一来,从社会的角度,从行政的角度,不想承认网络媒体作品属于精神产品的成果都不行。

  网络媒体,硬起你的腰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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