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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与模式:两岸四地广电合作前瞻
作者:谭天、杨…     来源:浙江在线     更新时间:2008-12-8 9:53:35

  伴随着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的是广播电视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以国际化大都市香港的广电业发展为最早;台湾广播电视虽然起步较晚,但因其商业性质发展却很快;内地随着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广播电视发展不仅进入“快车道”,而且后来居上;澳门广播电视由于地域所限,则更注重与内地的合作。近年来,合作正逐步成为两岸四地广播电视互动的主题。本文将探讨这一合作发展的前景。

  一、现状考察:人才?业务?节目

  内地与港澳台由于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差异以及相互之间关系等各种因素影响,两岸四地广播电视发展速度和模式不尽相同,但广播电视业界一直存在着广泛的接触、交流、竞争与合作。近十年来,在产业化数字化“两个轮子”的驱动下,两岸四地广播电视的合作领域更加广阔,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同时合作的方式日趋多样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节目互换播出

  随着数字电视的迅速发展,广播电视的传播渠道大增。进入新世纪以来,香港电视节目供应出现了很大的缺口。过去丰富多彩的香港本土节目已不能满足观众需求,香港免费电视的自制节目只占34.2%,付费电视仅占17.6%,大量的电视节目依靠外购。如香港TVB购买中央电视台的《大国崛起》,进行重新包装并配上粤语播出。台湾是当今世界电视频道最密集的地区之一,现有140多个电视频道,对节目的需求非常大,囿于台湾当局的限制,两岸之间的节目交流与合作还比较少。

  2、联合制作节目

  近年来,两岸四地频繁的经贸文化往来也吸引了港澳台众多传媒,从而激活了两岸四地广电节目制作的合作。如中秋晚会《天涯共此时》、周播节目《互动星期天》、大型直播节目《海峡西岸行》,特别节目《千里走青藏》、“海峡两岸记者草原行联合采访活动”等聚集了两岸四地众多广播电视媒体,合作规模不断扩大规格不断提高,范围从文娱节目拓展到新闻报道。20年来,两岸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专题类节目500多部。为了加强联系和便于合作,不少港台传媒陆续在大陆设立记者站、制作公司、办事处等常设机构,如凤凰卫视就把制作基地设在北京和深圳,香港电视制作公司干脆把制作基地设在广东电视台对面的亚洲国际酒店。

  3、从业人员交往

  两岸四地广播电视从业人员之间往来与合作日趋渐频繁,最为集中的是香港的凤凰卫视和澳门的澳亚卫视。受迫于岛内市场的萎缩,越来越多的台湾影视人纷纷选择大陆市场。据国家广电总局统计,每年台湾主创人员参与大陆剧拍摄的有300至400人次。从1987年台湾摄制组来大陆拍摄专题片《八千里路云和月》至今20年来,台湾的广播影视导演、编剧、演员、摄影师等从业人员4000多人次受邀参加大陆影视剧、综艺晚会和专题节目的制作演出。共同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广播影视节(展)活动200多场次;台湾业内人员前来大陆参观访问、制作节目、洽谈业务上万人次。

  4、广电业务交流

  近年来,两岸四地广播电视业务交流也十分密切,相互之间的互访、研讨会(论坛)、广播影视节(展)活动都十分频繁。2005年9月台湾“两岸科技交流访问团”抵达祖国大陆,访问除了讨论两岸广播和电视的内容合作市场开发问题外,还将与大陆政府及科技界就两岸的数字电视、IPTV等电信增值业务的发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交换意见,商讨合作发展计划。2006年9月19日,海峡两岸广播事业交流研讨会在台北举行。2007年6月,为呈现两岸三地及海外华语主持人的风采,团结全球华语主持人、推进华语节目走向世界,第十三届上海电视节推出特别活动《华语强音——新娱乐华语主持人盛典》。

  目前,两岸四地广播电视合作已拓展到节目互换播出、从业人员往来、广电业务交流和联合制作等各个领域,但要合作推向更高的阶段,实现“资源共享、创新共荣”的理想,还须各方本着“前瞻、全局、务实、互利”的原则,开辟合作新路径,创造合作新模式。

  二、路径创新:从建立渠道到建构平台

  两岸四地广播电视之间经过长期的接触和了解,逐步建立了各种合作渠道,从业务交流到节目合作,从相互渗透到合法落地,逐渐形成了“借船出海”的合作路径。“借船出海”有两大优点:一是节省资金,二是有利于本土化传播。“借船出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与对方媒体的合作,建立在对方落地传播渠道;一种是各方通过合办公司和合办活动,搭建一个媒体运营和内容供应的合作平台。

  1、根据对方需求,建立传播渠道

  十多年来,通过“请进去,走出去”,粤港广播电视形成了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局面。目前,已有9个境外电视频道(包括香港无线、亚视四个频道,凤凰、华娱、星空、MTV及澳亚卫视)在广东境内合法落地,进入新世纪,内地电视频道也逐步进入了港澳地区的有线电视网、卫星直播电视和宽带网。目前进入香港的内地电视频道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中央电视台系列频道,二是部分省市电视频道,三是香港与内地合作打造的播出平台,如神州新闻台、点心卫视等。

  针对台湾当局设置的障碍,大陆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对策,“化整为零、借船出海、分散入岛”,大力开展与岛内媒体的合作,实现一种间接的落地。通过与境外媒体的合作,让内地广播电视节目或合办节目逐渐进入港澳台市场。海峡卫视在与境外媒体的合作方面是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来拓展合作的领域和范围,除了与TVBS、凤凰卫视、香港亚洲电视台等华语媒体有合作关系外,通过搭建合作平台,海峡卫视与台湾东森在新闻资源、时间资源、节目资源、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等方面可以进行共享、优化和合理配置,从而增强了两岸媒体的竞争力,形成一种双赢的合作。

  然而,这种通过建立传播渠道进入对方市场的作法,仍然面临政治、经济和文化诸方面的制约,客观上是加剧各方播出市场的竞争。当然,适度有序的竞争也会促进合作是以发展。但是,由于意识形态和传媒规制的原因使这种方式容易遭受抗拒。笔者认为现阶段在节目生产与流通方面搭建合作平台更加现实可行。

  2、实现优势互补,搭建制作平台

  海外很多观众对中国的了解往往来自影视剧,文化的传播是通过作品潜移默化来实现的。近些年国产剧的海外销售在走下坡路,这是让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由我国传统的影视生产体系所决定的,重创作轻市场、先生产后发行,而当今好莱坞电影公司都是发行公司,面向全球,以销定产。二是我国影视从业者总是认为国内市场很大,能在这块大蛋糕中切一点就可以了。“制作商瞄准的都是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够吃了就行。”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铁佛说出大实话。“从创作源头就没有考虑过海外市场,那怎么可能卖得出去?”如何更好地了解、把握和进军海外市场?与港台广播影视制作业展开更密切的合作是关键的一环。“合拍的着眼点,应该放在海外市场。”央视下属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张子扬副主任明确地提出:“两岸三地合作,现在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大家应该强强联合,即整合各自最优秀的那部分资源,创作出能够传递‘大中华文化’的作品,以此开拓亚洲市场,与日韩展开争夺。”

  2008年1月1日起,国家广电总局又推出两项影视产业惠台政策:一,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二,广电总局将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这些政策为两岸四地合拍影视节目和港台影视从业人员合作搭建了一个很大的平台,必将为做大做强中国影视制作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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