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记者王建新)11月5日,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通知》,城八区申请廉租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相应的,2人户家庭在这三方面的指标分别为1392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23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为2088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30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为2784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38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为34800元及以下,7.5平方米及以下,40万元及以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相应的,2人户家庭在这三个方面的指标分别为363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27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为453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36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为529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45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为60000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48万元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