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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楷入股《信报》没有违例
作者:佚名     来源:香港经济网     更新时间:2008-5-6 9:37:43

  香港广管局表示,电讯盈科拥有本地收费电视牌照的电盈媒体,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同时入股《信报》,并无违反《广播条例》中有关跨媒体拥有权的条文。但应加强防范措施,以确保日后不会出现任何引起对跨媒体拥有权关注的问题。

  电讯盈科发言人回应指,欢迎广管局的结论,并会遵从对广管局的承诺,日后电盈有任何与运作有关的结构及组织关系等改变,都须向广管局报告。

  广管局发言人黄冠文指,李泽楷通过信托基金管理电盈媒体,没有控制公司,也非电盈媒体的实际拥有人,因此这次入股并未违反跨媒体拥有权的规定。

  广管局也取得李泽楷、电盈有关信托人、电盈及电盈媒体等承诺,如电盈及电盈媒体日后有任何与其运作有关的结构及组织关系的改变,以及与电盈有关的信托事宜有变,均须于一星期内,提交书面报告。本次是首次有机构向广管局提出相关承诺,若未能执行承诺,广管局将会以罚款等方法以示警告。

  事件由2006年8月李泽楷购入信报股权开始,广管局在2007年1月展开调查,但至现时公布结果。黄冠文指,因事件涉及49个单位,加上海外单位众多,数据须听取法律意见,加上有保密资料须向法庭申请司法复核,令调查延迟3个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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