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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GE厦门通士达严重违法报道不属实
作者:胡美东     来源:中国日报     更新时间:2008-4-18 13:31:35

  4月17日,国内某媒体在题为《全总:GE厦门通士达严重违法》的报道中提到,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组的孙先生4月16日向记者表示,全总将要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的在华合作伙伴——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修正工作时间并向员工支付应得加班工资。报道中还说,全总建议劳动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对此事进行查处。

  全国总工会新闻处4月17日接受英文《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全总从未就此事件发表过任何看法,某媒体的这篇报道不属实。

  通士达公司也于4月17日发表声明,指出某媒体的这篇报道严重失实,混淆视听,强烈要求该媒体对失实报道进行更正。通士达公司还表示,全国总工会至今未与其正式联系,也没有提出任何整改的要求。

  就报道中提到的“记者调查了解到,厦门工厂工人每月收入1300-1600元人民币,相当于184-227美元”,通士达在声明中表示此数据与此前公司向各大媒体提供的数字不符。

  就报道中提到的“本报记者调查获悉,他们每周工作时间为57到66小时(每天工作9.5到11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通士达表示,其公司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9.5小时,周一至周五上班,周日休息,周六视订单情况由生产部门通知是否加班。该公司并不存在每周工作六天之说。

  关于报道中提到“GE中美工人待遇悬殊……”,通士达解释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国情也与美国不同,把两国工人的工资进行比较欠妥。通士达是严格按照劳动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通士达在声明中说,GE、厦门市劳动监察支队、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总工会的调查均已显示美国俄亥俄州非政府组织PolicyMattersOhio指责通士达违法的报告(以下简称PMO报告)严重失实。

  GE于2008年4月10日公布了为期10天的调查报告,并发表声明称通士达公司没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也没有证据表明存在PMO报告声称的员工致伤事件发生,相关危险物质认知培训和汞监控项目也都符合要求。在比PMO报告声称所采访的员工范围更广的调查中,并没有员工表示对工作条件和实际操作存在顾虑。

  “PMO这种草率且未经过仔细调研便出台的所谓‘报告’中存在与事实不符、不完整、不准确的表述,这对GE以及通士达公司的良好声誉以及企业记录造成了损害,”GE在声明中说。(中国日报记者胡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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