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传媒领袖网 >> 传媒 >> 传媒产业 >> 管理 >> 文章正文

偶偶网播放侵权电视节目被京视传媒诉上法庭
作者:王丽英     来源: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08-5-20 9:07:17

  因网站未经许可播放北京电视台节目,日前,北京京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将北京偶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原告为北京电视台直属机构,并依法享有该台节目的合法知识产权。2007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播放大量该台视频。原告据此曾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要求其停止侵权、并删除侵权节目。但被告对此事不置可否,对于其涉嫌具有侵权行为的节目也没有删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8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电视浙军打造抗震电视剧  《里氏8.0》7月开拍
危急时刻,成都媒体扶稳“震荡”的家园!
警惕灾难腔和灾难脸人为制造煽情与泪水疲劳
地震灾难影视:不能一哄而上需要沉淀
eBay首次承认在华合作失败
要警惕谣风重起
《汶川168小时》极速记录抗震救灾
长影专题片《决战汶川》即将与观众见面
  我也来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新的评论
姓 名: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新媒体

广电

纸媒

产业

博客

人物

观点

领袖访谈

《经济观察报》
社长兼总编辑 刘坚

媒体不应一味负面报道
《销售与市场》
副总编辑 罗文杲

营销期刊不惧互联网冲击
中国经济周刊 季晓磊
市场竞争下我国体制内媒体的市场化之路
人民网 总裁 何加正
网络实名制时机未到,监管尚需行业自律
48小时

一周

本月
传媒江湖

媒介天下

媒体视角
Copyright 2005 - 2008 www.medialead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传媒领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59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