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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中华”是变身烟草广告 还是公益广告?
作者:佚名     来源:三秦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9-1-19 11:56:00

  “爱我中华”“双喜临门”……乍一看是挺好的公益广告,仔细一看却都有烟草公司的痕迹,甚至还挂着“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语。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一些人大代表认为,如此变相广告要不得。(1月18日《新华网》)

  “爱我中华”是变身烟草广告还是公益广告?这其实是个伪问题。任何人都可以一眼看得出来,“爱我中华”是变身烟草广告,可相关企业则坚持认为“爱我中华”是“公益广告”。判断一个广告是变身烟草广告还是公益广告,很难吗?对于这样简单的问题,回答起来却很复杂。企业凭什么无视人大代表的反对,为何敢如此狡辩?在其背后,实质上是经济和权力的纠缠。

  控烟不彻底,这在我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008年11月22日,在南非德班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上,中国得了一个尴尬的奖项“脏烟灰缸奖”,获奖理由是:烟盒过于漂亮。

  烟草是不能做广告的,但却可以变身。其实,无论如何变身,也还是烟草广告,只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烟草广告再怎么变身,也不会变成公益广告,然而,他们却可以坦然无惧的,自以为是“公益广告”的样子矗立于街头。逃过监管部门的眼睛却逃不过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的眼睛,可人大代表再怎么呼吁,似乎也是无济于事的,只要监管部门不作为,他们有的是时间与你展开拉锯战,比如和你探讨变身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区别和标准,就可以“玩”上很久很久。

  吸烟的危害人人皆知,吸烟有害健康的道理人人皆知,可烟草背后高额的利润,同样是人人皆知,强大的经济实力,可以让监管部门忘却自己的职责,可以让烟草广告变身而不觉,或者是假装不知道。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曾经将所有涉及烟草的户外广告全部取下,包括“爱我中华”等,但是两个月后,这些广告又重新出现了,现仍醒目地矗立在一些道路两侧。上海即将迎来2010年世博会,估计也会重新消失一段时间,然后又卷土重来。烟草广告变成积木游戏,这是权力对法律的游戏吧。

  控烟,当然不只是在广告上,然而,烟草广告都控制不了,控烟的路又会有多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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