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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家媒体向国务院法制办提议保留五一长假
作者:洪湾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07-11-14 9:58:27

  

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

  全国22家媒体共同发出《关于“确保劳动者休假权保留‘五一’黄金周”的建议》,将通过专门途径转交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问卷调查将于11月15日结束。红网和全国21家媒体联合发出的“保留‘五一’黄金周”的倡议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关注,人们关于“增加传统节假日同时,保留‘五一’黄金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今日,包括红网在内的全国21家媒体共同发出《关于“确保劳动者休假权保留‘五一’黄金周”的建议》,并将把建议提交四川省法制办,并转交国务院法制办。截至目前,除红网外,已有21家媒体加入进来。它们分别是:华西都市报(成都)、新消息报(宁夏)、华商报(西安)、河南商报(郑州)、武汉晨报(武汉)、辽沈晚报(沈阳)、城市晚报(长春)、青年时报(杭州)、重庆晨报(重庆)、深圳商报(深圳)、西藏商报(西藏)、扬子晚报(江苏南京)、新疆都市报(新疆乌鲁木齐)、江南都市报(南昌)、温州商报(浙江)、贵州都市报(贵州)、都市时报(昆明)、南国都市报(海口)、生活报(哈尔滨市)、新安晚报(合肥)、半岛晨报(大连)等。

  附:

  关于“确保劳动者休假权保留‘五一’黄金周”的建议

  国务院法制办: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由“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制定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取消“五一”黄金周,改为放假一天;将清明、端午、中秋增为法定假日;春节长假前挪一天,将除夕包含在内。方案中关于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为法定假日的举措,受到了一致好评,被公认为是尊重民意,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但全国各地读者对保留“五一”黄金周呼声也很高。作为当地富有影响的市民生活报,我们积极响应发改委踊跃发表意见的倡议,并在综合各方意见后郑重建议: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为法定假日,同时暂时保留“五一”黄金周,以确保劳动者既有的休息时间和休息质量不打折扣。

  因为,在当代中国社会中,许多人的工作地与家庭是分离的,只有时间相对较长的黄金周才能满足他们家庭团聚的需求。黄金周制度已实行了8年,这8年里,对黄金周的期盼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内容。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劳动者家庭所在地与工作地高度分离的现状,决定了人们需要一个较长的假期满足与家人团圆的愿望,而这些,是分散的、短期的假期无法达到的。

  虽然《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休息及带薪休假等权利,但由于不是强制性法律,一些单位或企业往往根据自己的“规定”行事,有的企业将“带薪”演变成只带基本工资或干脆不带薪。在刚性、法定、统一的黄金周安排下,虽然公众的休假因资源拥挤和选择受限,但至少人们都公平地获得了休假。在带薪休假制度尚未得到有效、成熟、普遍执行,还没有变成人人享有的真实权利之前,取消“五一”黄金周,无疑会影响到很大一部分人休假的权利。

  主张取消黄金周的人看到黄金周的旅游、交通等问题,却没看到其休闲价值、家庭团聚的独特价值。“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的调查结论中,黄金周制度存在的四大弊端都是商业、经济、政府等方面的,但忽视了大量民众在以往黄金周期间得到了休息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

  综上所述,让劳动者人人都享有充足时间休息、恢复精力、消除疲劳和培养业余爱好,这才真正是建立法定节假日制度的本宗,也是最终确定法定节假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法定节假日调整应该是以人为本的回归,“五一”黄金周的存废标准也应当是以人为本。而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无论怎么探讨,都应该在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为法定假日的同时保留民众已经拥有了8年的“五一”黄金周休假权利。

  党的十七大确立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欣喜地看到,此次调整方案增加了几个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这确实是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具体体现,但如果有关部门能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得更深入,更到位,假日调整方案是完全可以进一步确保劳动者休假权,保留五一黄金周的。

  意见陈述,仅供参考,专此函达!

  红网、华西都市报等22家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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